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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1年度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77
 

省教育厅:

为切实加强学院学风建设,严格规范学术行为,形成求真务实的良好学术氛围,促进学院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我院按照《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省教育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把学风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摆在学院工作的突出位置,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制约、惩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大力推进和强化学风建设,在构建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强化领导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以及学术和科研活动监督和约束机制的落实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现就2011年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为了推进和强化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把学风建设工作确立为“一把手”工程,专门成立了学院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和推进学风建设工作。学院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组织全体干部和广大师生深入学习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各项工作,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学院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委员,作为学院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分工负责学风建设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学风建设工作。学院制定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术风气建设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学风建设的内容、措施和途径。

二、建立健全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机制     

为加强对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指导、规划和监督,学院专门成立了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实行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学风建设工作体系。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和学风建设的基础,把学术道德教育列入教师岗位培训的内容,把学风教育列入新生入学教育的内容,使师生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通过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等途径,逐步构建优良学风形成的长效机制。

与此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人[2002]4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术风气建设实施细则》,详细地规定了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学术不端行为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惩戒措施,使学风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进一步强化了监督、约束和查处机制。

三、完善全方位教育、监督和约束机制     

学风建设是一个长期艰巨的过程。为推进学风建设的常规化、制度化、规范化,学院积极组织广大师生,开展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活动,强调教师学术活动的自律意识和学生的自我道德养成。同时在校园网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对全体师生宣传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

为完善学风建设的运行机制和学术不端行为的惩防制度,学院积极制定各种学术规范,完善学术评价考核办法、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近年来,学院先后修订或新制定了《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教学研究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科研成果奖励暂行办法》、《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专项经费使用与管理暂行办法》、《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等教科研相关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教科研课题立项、评审、验收、评奖制度。从科研课题拟定、发布、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到结项验收,全程实行公开,由学术委员会和院内外专家评审拟定,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对项目申报、项目成果、科研成果统计及奖励情况等及时进行公示,接受校内外同行和专家监督。对项目在立项时采取匿名评审与合理规避相结合;中期检查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统一检查相结合;以经费和科研成果为重点监管,注意点面结合,加强课题的全过程监督。

由于制度相对健全,执行有力,2011年,学院评审立项院级教科研项目737项,评议推荐申报省级以上教科研项目624项,无一起投诉,保持建院11年学术类零投诉。

四、充分发挥专家及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学院学术委员会作为最高学术审议、评议和决策咨询机构,是学院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和有关专家在学院学术活动中的作用、发扬学术民主、保障学术决策规范、科学的组织。同时,院学术委员会也是学术不端行为的最高学术调查评判机构。学术委员会负责受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或投诉、调查。为保证各项科研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校充分发挥学校学术委员会及校内外专家的作用,让他们参与各类课题的评审、立项、中期检查、结题检查,以及校内的成果认定、鉴定,职称评定,学术不端行为处理等工作,充分发挥了学院学术委员会在学术评定、学术审查等方面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学风建设总结年报制度     

学院将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学风建设工作情况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按照要求开展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活动,并确保取得实效。在校园网主页学风建设专栏宣传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公开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处理结果,并发布学院学风建设年度报告,认真总结一年的学风建设工作情况,认真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宣传和弘扬学风建设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在教书育人、科研诚信、严谨治学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德,树立一批学风建设先进典型,发挥楷模的教育引导作用。

特此报告。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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