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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3年度学风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7日编辑:李家峰 二审:系统管理员三审:许胜 浏览量:89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学风建设关乎学校社会声誉,优良学风是学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根本保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教育部《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教社政函[2004]34号)等规定的要求,我院在2013年度继续推进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学习、领会、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和文件精神,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制度规范,建立起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学风建设运行机制,在预防、查处学风不端行为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就2013年度我院学风建设的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教师把科研诚信与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

学风建设工作,重在培养和提高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学术道德品质和学术规范行为,必须坚持教育引导和治理惩处相结合的原则,把培养良好的学风作为学术道德培训的重要内容。因此,学院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相关文件。同时,通过校报校刊、校园网络、橱窗板报等校内媒体,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定期开展科研诚信教育。立足于“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典型,引导广大教师加强自身修养,弘扬高尚师德,恪守学术规范,树立高校教师良好职业形象,使大家充分认识加强学风建设,规范学术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形成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荣辱观,形成了学院良好的学风。

二、加强管理,健全机构,完善学风建设监督机制

学风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为了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主任的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职责为:负责学风建设的总体指导和规划,并对学风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明确学院学风建设指导委员会同学院学术委员会及相关部门负责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学风建设工作,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投诉,组织专家组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调查并上报调查结果等。同时要求各部门每年组织1次本部门的自查工作,学院除了每年度一次的固定检查工作以外,还在课题结项、职称评审、科研、论著统计、优秀专家推荐遴选等工作方面,委托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组进行核查。一系列有效的工作,不但有效防止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也使得广大教师和科研工作者受到良好教育。

三、完善学术评价,建立科学合理的科研评价体系

一是大力推进学术文化建设。学院大力营造潜心研究、宽松和谐、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学术文化,整治学术不正之风,最大限度激励教师执着追求学术真理,克服学术浮躁。引导教师加强自身教学科研能力的培养,致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二是实施科研分类评价与考核制度。按照注重质量导向、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对不同学科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健全以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解决学院教育教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适应地方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改变单纯以论文、获奖为主的评价方式。同时,将教师学风建设情况落实到师资管理的政策导向中,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师德因素在教师岗位聘任、年度考核时有所体现。加强科研管理和教学督导,对在教学科研中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影响的、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有失师德并在学生中产生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几年来,学院学风建设稳步推进,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逐步建立健全,教职工科研规范意识、诚信意识逐步加强,未发生学术不端行为。广大教师科研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校无论在科研论文的发表、承担各类教科研项目、开展学术活动等方面,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健康的学术氛围日益浓厚。

四、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计划

学风建设工作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学院坚持以教育和惩戒相结合的手段,使学风建设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充分渗透到各项科研教学活动中去,形成良好健康的学术氛围,以净化学风环境,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学术繁荣、教育发展打好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学风建设重要意义的宣传,在师生中积极推行学术道德自律、自检行动,大力宣传师德高尚、学风优良的先进师生事迹,通过专题报告、研讨、论坛等形式对学风建设问题展开广泛而深入的讨论。

二是加强学风问题的网络平台建设。发挥网络平台的优势,强化监督管理过程,促进科研人员加强学术道德学习,提升学术创造力。

三是在调研的基础上,定期举行学风建设报告,举办知识产权、学术规范等学风建设培训班。增强科研人员的学风意识,提高学风建设的责任感。

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明确界定学术不端行为,规范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审查、处理程序。

五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制度,逐步建立科研人员和教师的学术诚信档案,将学术道德水平的考量纳入到教师业绩、素质的考核范围中,形成综合全面的考核体系,以进一步优化教风学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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