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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8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316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展示警察形象、弘扬警察精神、凝聚警心力量、提振警心士气,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工作的通知》(司通办〔2020〕96号)文件精神,现就学院庆祝首个人民警察节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警察警旗授旗仪式上的重要训词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突出政治性、注重人民性、体现职业性。

二、活动内容

(一)主题宣传。围绕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主题,通过校园网、院报、学报、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庆祝活动和先进典型,“安徽警院”公众号出警察节系列报道,院报出一期警察节专刊,传播法治正能量,展现学院师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实践成效。

(二)亮灯行动。1月9月-10日晚上,在学院东、西两个校区的各个室外LED屏均亮灯,打上“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人民警察,节日快乐!”“向人民警察致敬!”“给人民警察点赞!”等标语及海报。致敬每一位日夜奋斗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民警察,营造庄重、喜庆的节日氛围,提升教职工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

(三)座谈交流。通过召开师生座谈会和主题班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激励广大师生忠实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1月8日下午召开教师庆祝警察节座谈会;1月7日-10日,各系、各班级自行组织召开师生庆祝警察节主题班会或座谈会。

(四)举行“向警旗致敬,重温誓词精神”升警旗仪式。1月10日,由学生处(团委)组织各系学生代表举行升警旗仪式,奏唱《中国人民警察警歌》(司法行政机关适用),重温《人民警察入警誓词》(司法行政机关适用),牢记初心使命,坚定从警信仰信念。

(五)“警察故事”典型征集活动。向学院师生、校友广泛征集具有代表性的警察故事,如一家两代或三代从警的、夫妻双警、警察节前后光荣退休等。深入挖掘宣传优秀警察典型,讲好身边榜样故事,生动展示人民警察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并通过“安徽警院”微信公众号、院报进行传播。

各系、各班级可结合校园实际,举行各类庆祝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的主题活动。

三、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好今年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动员,激发广大师生参与庆祝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突出特色。各单位、各部门要紧扣活动主题和内容,科学谋划,积极行动,协调配合,精心组织, 同时可结合岗位性质和特点,创新性地开展特色活动,增强庆祝活动的影响力。有关图片和文字资料请及时报送组织宣传处。

(三)勤俭节约,力求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力戒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各项活动的开展要隆重、简朴,确保实效。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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