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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602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信息公开。逐条对照《清单》内容,结合实际完善制度规范,进一步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方式,增强公开实效。

一、概述

(一)组织健全,制度保障

学院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当作提升学院治理水平、完善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一学年来,学院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修订后的《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规章制度,召开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强调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院属各部门、各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信息公开工作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就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做好总结。

(二)拓宽渠道,多平台公开

学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平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在新版门户网站上更加明晰信息公开专栏,严格按照《清单》列出目录,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积极应对大数据时代的媒体多元化,通过校报、校广播、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多管齐下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三)加强培训,提高信息员素质

学院通过院务会、院长办公会、信息化工作推进会等形式,组织深入学习《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在各部门挑选政治坚定、能力较强的同志建立学院信息员队伍,定期培训,通过提高信息员能力来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四)强化考核,健全工作机制

把学院信息工作向纵深推进,严格落实信息反馈、评比制度,对各部门信息发布情况进行统计并通报。

二、主动公开情况

学院按照修订后的《实施细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数

2020年91日至2021831日,全院主动公开信息数有1978条。

(二)公开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校园网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条目有520    项(条),其中包括校园动态448条,通知公告44条,精准扶贫28条;通过政法专网向司法行政系统和全院师生主动公开信息705项(条),其中包括校园快讯448条,通知公告44条,学院发文213条。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向全院教职工主动公开通知公告540 条,学院发文213条。

二是通过会议公开。学院一些需要全院教职工知晓又不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学院重要政策、重大项目、重要事务等,一般通过召开教代会、院务会等形式予以公开。

三是通过印发纸质文件、院报、校园广播、公告栏、电子屏幕、会议纪要和信息简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公开。需要强调的是,不少主动公开的信息,不仅在校园网、政法专网上均予以公开,有些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公开,有些还通过院报、校园广播等公开,即同一条信息通过多种方式途径进行公开,确保知晓面。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实施细则》明确了学院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是院办公室,并公开了受理程序和联系方式。2020-2021学年度,共计受理375件来自信息公开意见箱的电子邮件,并及时处理回复。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学院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均能够及时主动予以公开,院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有关信息,总体来看,院内外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内容基本满意,评议情况良好。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做到了及时、全面、多方位公开,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而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与改进措施

2020-2021学年度,学院在完善规章制度、微信公众号推送、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但是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各部门实施情况不平衡,有些部门对待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部门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还没有完全按照规章制度规定进行;三是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门户网站改版后,新版块信息上新维护不及时;四是对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创新性不够;五是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落实和监督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落实。

学院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梳理,细化项目,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信息公开联络员构建的信息公开三级层层负责的队伍体系,定期组织培训,不断增强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提高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专业水平。同时,设立学院信息公开奖励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做得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表彰,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投入,提高办公信息化水平。加强数据资源的整合与服务工作,利用新技术、新手段,加强移动终端的信息推送服务,建立起以校园门户网站、政法专网为核心,以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新兴媒体为延伸的多元发展模式;在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进行信息公开的同时,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和方式方法,提高师生职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三是建立健全监察考核机制。由学院监审处牵头,会同组宣处、人事处、学生处等部门及师生代表,对清单实施开展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考核内容。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学院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及链接(2020-2021学年度).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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