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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2月17日编辑:李家峰 二审:沈友耀三审:许胜 浏览量:328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2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高校思政课教师另执行其他专项计划,不在此范畴。

2.截至相应高校博士研究生报名之日,报考人员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报程序

1.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教思政厅函[2022]1号文件条件和要求,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具体招生工作和计划请查阅相关学校网站。

2.有意申报的同志,需提交个人申请,并如实填写《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各单位、各部门根据教思政厅函[2022]1号文件(附件)和招生学校的招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专职辅导员、共青团干部、心理咨询人员的工作经历需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认定;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的工作经历审核需由组织宣传处负责认定。

3.经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员,以部门为单位,向人事警务处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包括个人申请、部门初审意见、《2022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4.人事警务处、组织宣传处会商后,办理后续报名手续。

联系人:王莹      电话:622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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