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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财处开展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25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170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切实落实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让教职工精准了解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确保学院2022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419日上午,学院邀请税务专家在模拟法庭召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议。

2022年度,居民个人需要汇总202211日至12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年度汇算清缴是国际通行做法,2019年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对全年的应缴税款进行清算,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培训会上,龚老师从国税总局公告20233号文件说起,帮助教职工初步了解汇算清缴的政策背景,解读什么是年度汇算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重点讲解可享受税前扣除和手机APP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流程,并在培训结束后,现场答疑、指导手机APP清缴操作。本次培训,参训人员与讲师实时互动,气氛活跃,讲师专业、快速解答各类汇算清缴问题,确保参会的教职工对汇算清缴时间、内容、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应知尽知。(供稿:行财处 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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