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应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准予迁入证明》或考取公务员的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学校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前往学院所在地公安机办理《户口迁移证》回到当地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生本人“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或户口原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到学校领取常住人口登记表前往学院所在地公安机办理《户口迁移证》回到当地办理入户手续。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户口不想迁回原籍的。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改派方式把户口转至正规人才咨询服务单位。
4、注意事项:
①要补办“就业报到证”和改派报到证地址的毕业生,需凭毕业生本人毕业证(原件)和需改派的报到证(原件)前往合肥市包河区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C区C2教育厅窗口进行补办或改派。
②“就业报到证”毕业后三年之内可补办。省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咨询电话:0551-2999733、2999735、2999737、2999739、2999741。
③保卫处户籍室电话:0551-2233699
学院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