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许胜发布时间:2022-11-30浏览次数:1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荐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皖司明电[2022]72号)文件精神,党的二十大期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保持持续安全稳定,圆满完成各项维稳安保任务。为褒奖先进典型,省厅决定对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扬范围

1.表现突出的集体: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表现突出的个人:学院在岗教职员工,向基层一线倾斜。

今年以来已获得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重复表扬。

二、表扬名额

学院可推荐集体3个、个人5名作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表扬对象。

三、推荐条件

()表现突出的集体

1.领导班子坚强有力,队伍建设成绩突出。领导班子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教职员工队伍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

2.高度重视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部署,勇于攻坚克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有力维护党的二十大期间安全稳定。

3.聚焦树牢根本宗旨,模范践行办学为民。真正做到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培养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不断提升师生员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4.今年以来,队伍无违纪违法问题,未发生因工作失误等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未发生重大影响的负面舆情,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未发生相关问题。

()表现突出的个人

1.政治坚定、对党忠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全力贯彻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闻令而动、挺身而出,勇于担当、措施得力,全力投入党的二十大各项维稳安保工作,出色完成任务,取得突出成绩。

3.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工作部署,立足本职、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工作卓有成效。

4.在学院各项事业建设方面成效显著。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5.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今年以来无失职渎职和违纪违法问题,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诫勉或在影响期内,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未发现相关问题。

四、推荐程序

推荐评选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标准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集体研究、逐级审核、择优申报的办法进行。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根据名额,统筹安排、严格把关,推荐副处级以上干部或本部门教职员工参评“表现突出个人”的均不得超过一个。组织宣传处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并征求纪检监察、人事、信访和相关业务部门意见后,报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突出政治标准,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条件和程序规定,把政治过硬要求放在首位,从严审核把关,确保表扬对象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要注意统筹兼顾,表扬对象要向基层工作一线倾斜,以维稳安保任务重、压力大、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为重点,确保表扬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和示范标杆作用。

六、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于11 9日前,将推荐报告纸质版报送组织宣传处。

联系人:李家峰 联系电话:62233531

 

 

 

                            中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