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二系学生会职责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30浏览次数:6

 学生会主席:  主管全系学生会日常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 分管学生会文秘中队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分管学生会书记官中队工作。

 学生会副主席分管学生科内勤工作(助学贷款、医疗保险、毕业班工作招聘、就业率统计、天津理工大等)。

 体育部负责全系学生的早操、路队考勤,评估及相关人员的训练、培训、管理工作。

 警纪部:负责全系学生的警容风纪检查、纠正以及门岗管理工作。

 督察队:负责校园日常巡逻,对学生干部进行监督、考核,对校园内的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及汇报工作。

 宿管部:负责各中队班级的早操、路队期间的清楼工作以及晚查房和宿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生活部:负责各中队宿舍的内务检查,教室食堂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及宿舍物品维护。

 秘书部:负责各中队班级的每周量化考核统计,会议记录及档案整理保存。

 学宣部:负责各中队班级的上课考勤、晚自习纪律监察以及学习方面的组织宣传报名工作。

 心咨部:负责关注全系同学的情绪和心里变化及大学生心里健康知识的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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