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12-23浏览次数:31

依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安徽省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程》第三章第九至十六条的规定,为确保我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提高代表素质,充分体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广泛性与群众性,保障教代会开出成效,特制定如下代表选举方案。

一、代表人数

根据《规程》规定:“教职工人数在200人以下(含200人)的,其代表名额应不少于30%;教职工人数在201人至1000人的,代表名额应按教职工人数的10%-30%确定;教职工在1000人以上的,代表名额按教职工人数的10%左右确定,但不多于400人”。

目前,我院共有在职在编教职工356人,另外与学院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30人,合计教职工人数为386人。根据上述规定,决定按20%的比例核算代表人数,四舍五入,按比例应产生代表人数为78人。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作为代表候选人,参加所在选举单位选举,不占选举单位名额,我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为8人,这样代表人数为86人。具体代表名额分配见《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各代表团正式代表名额分配表》。

二、代表构成和比例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构成,系指代表中各类人员的组成。学院教职工队伍是由教师(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工人、管理干部以及聘任聘用人员构成。因此代表中也应有组成教职工队伍的各方面人员,这样才能体现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广泛性与群众性。

为了体现以教学、科研人员为主的原则,教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教学、科研(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60%以上,女性教职工和青年教职工代表应占适当比例。

大会邀请原院领导、教职工中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级工会负责人等有关人士为特邀代表。

大会邀请不是正式代表的现任各部门负责人、部分离退休人员、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为列席人员。

特邀代表与列席人员总人数控制在正式代表总人数的20%以内,即不超过18人。具体名额分配待正式代表产生后另行安排。

三、代表条件

1.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以及与学院签订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关系的教职工,均可当选教代会代表。

2.能自觉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

3.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学院管理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能积极参加学院民主管理实践活动。

4.能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并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愿和要求,办事公道,作风正派。

5.能积极宣传和带头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认真完成教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6.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主动做好本职工作。

四、代表团划分

依托我院现行工会组织机构为单位划分代表选区。目前我院共设有十一个基层工会,即法律一系工会、法律二系工会、警察系工会、公共管理系工会、信息管理系工会、政治理论部警体部基础部工会、图书馆培训部工会、实验实训中心工会、后勤集团工会、机关一工会(教务处、学生处(团委)、行财处、保卫处)、机关二工会(办公室、组宣处、人事警务处、纪委监审处、院工会、学报编辑部)。因此,以上述十一个基层工会为单位,相应设立十一个选区,对应组成十一个代表团。各代表团召集人、教职工人数、代表人数见《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第二届第一次教代会组团表》。

五、代表产生办法

1.各选区的选举工作要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下,广泛征求本部门选民的意见,反复酝酿、磋商,根据所分配代表名额,推荐代表候选人的初步人选,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0%左右。

2.各选区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选举时需要有部门全体选民2/3以上出席会议,候选人得票数超过应到教职工半数才能当选。

考虑到少数部门(纪委监审处、院工会、学报编辑部)人数较少,难以形成差额选举条件,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推选代表候选人。

3.在选举代表之前,应首先制定监票人、唱票人、计票人各1名。(候选人不能担任)。投票结束后,由3人负责统计本选区的选举结果,并当场公布。

4.每个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次投票权。投票结束后,收回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到会人数,选举有效;选票多于到会人数,本次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5.每张选票按名额人数等于或少于本单位应选代表名额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按废票处理。

6.代表选出后,根据组团方案,推荐出代表团正、副团长各一人。

7.选举结束后,要将选举结果写成书面报告,由召集人送至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选举机构负责人胡晓蔓处。报告除写明当选代表姓名及其简历外,还要将选举情况(其中包括实有教职工人数,出席选举会议人数,代表得票数情况)如实写明。

六、时间安排及要求

落实教代会制度是保障教职工依法参与学院民主管理与监督,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促进依法治校,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学院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精神的重要体现,更是履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整改措施的具体行动。是广大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每位教职工应以高度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姿态积极投身到活动之中,正确行使代表的权利,认真履行代表的义务,为开好今年的教代会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各单位的选举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酝酿,在10月31日前要将选举结果报送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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