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学院校园企业复工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3-04浏览次数:32

对员工进行健康监测

实行每日健康监测制度,物业各食堂、超市、浴室、第三方监管企业维修企业、其他经营服务点和东区门面房(国资管理中心负责)分别建立各自微信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填写《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企业增录用员工时再次申报;每天督促员工申报健康情况,据实填报《员工每日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要求各内设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落实3月5日前将《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报袁学青汇总,并向集团负责人报告落实情况。

二、落实每日一制度

3月6日开始,各内设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日向办公室袁学青主任报送《员工每日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办公室要建立防控电子台账,每日审查后向集团负责人进行报告,落实疑似病例报告和零报告制度。校校园生活人员由物业公司每日测温并填报《在校居住人员每日检查登记表》,东区门面房服务人员由国资管理中心并填报《在校居住人员每日检查登记表》(体温填写是否正常)。

三、及时对员工开展防控安全教育

内设部门要通过微信、信息等方式,定向推送防控知识资料,督促员工加强学习,掌握防控要求,遵守防控规定,自觉居家隔离,发现身体出现不适情况或可能存在与疑似病例交集情况,及时逐级报告。

四、严格控制返校时间

 对返乡员工加强引导,未经集团负责人批准,返乡员工一律不得提前返校,企业要主动向部门内设部门负责人报告企业关于返校相关工作安排情况。对确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的员工,由企业负责人内设部门负责人申请,报集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合理安排做好员工返校准备工作

 接到学院复工通知后,企业要统筹安排,按照先急缓原则,合理安排人员复工和复工时间。企业申请员工返校前,需提前填报《服务企业及综合服务点人员拟返工情况登记表》报部门内设部门负责人集团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居家隔离措施

员工返校前自觉当地社区管理要求居家隔离每日向企业负责人报告健康情况

员工返校时,根据合肥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优化小区(村)封闭管理的通告(第18号)规定精神,员工从本市(含四县一市)及低风险地区返回的人员,可按规定进入校园工作,不再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规定。从非重点疫情地区返回人员,凡持有健康证明(纸质证明或电子凭证),或经手机短信查询近14天无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或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均可按规定进入校园工作,不再执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规定。实行隔离期异地互认,在当地已完成医学观察的人员,凭相关证明报后勤集团备案后可按规定进入校园,不需居家医学观察。   

居家医学观察人员隔离期未满的,企业一律暂不安排复工,后勤集团不予校园出入证。

做好防护物资配备保障工作

     企业实际情况,准备必要口罩、消毒剂、洗手液、速干手消毒剂、体温计等防控物资。

强化人员培训。

    企业安排专人进行消毒操作规程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培训,提升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1:校园企业及综合服务点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xlsx

2员工每日健康检查情况登记表.xlsx

3服务企业及综合服务点人员拟返工情况登记表.xlsx

4在校居住人员每人检查登记表.xlsx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后勤服务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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