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国荃同志《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3-03-27浏览次数:66



孔国荃同志《在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反腐倡廉建设会议上的讲话》

                   (2013315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和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2年学院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安排2013年学院反腐倡廉工作任务。

一、2012年工作回顾

 2012年度,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在省司法厅纪委的有力指导和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密结合学院实际,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抓手,注重教育监督,强化制度建设,加大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了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为学院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     加强领导,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1、继续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
    2
、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和“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视频会”精神,对学院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会上,各单位、部门负责人与学院主要领导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院领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落实了院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等工作制度。全年未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案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
   
(二)多措并举,廉政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
   
党风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院党委以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打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
    1
、组织全院教职工认真学习新党章、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上的报告和中纪委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精神,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服务意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2
、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院纪委(监审处)通过校园网纪检监察子站,先后发布了数篇在全国、全省有一定影响的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教育教职工,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建设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做出贡献。
为配合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10月下旬,院纪委组织全院副科以上干部前往安徽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蜀山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全院104副科以上干部参加了此次活动。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运用录像、网络、宣传栏、报刊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促使廉洁自律的理念深入人心,巩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成果。

(三)全员参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根据省司法厅、教育厅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学院从去年7月份着手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学院党委充分认识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过程,实质上也是一种预防教育、树立廉政意识的过程,为此,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学院党委狠抓“三个到位”,强化全体教职员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一是认识到位。通过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有关文件和其他一系列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广大教职工普遍认为,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既是新形势下约束权力滥用、预防腐败滋生的需要,也是促进规范管理、保证依法治校的需要,只有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对权力行使过程的全监督,才能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保持学院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廉洁自律的一方净土。

二是组织到位。学院党委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并从人员、办公设施、办公经费上予以切实保障。院领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各单位、各部门就如何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指导,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各单位、各部门也相继成立了本部门领导小组,确定专人从事风险防控具体工作,形成了全院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宣传到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过程中,院党委把宣传发动和营造氛围贯穿始终。院防控办和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充分运用动员会、培训会、座谈会、报刊、宣传栏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强化全体教职员工风险防控意识,从源头上巩固风险防控工作成果。

截止201212月底,学院已基本完成了风险防控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具体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成立领导小组;二是制定《实施方案》;三是召开动员大会;四是召开转段工作推进会;五是组织副科以上干部接受警示教育;六是开展风险防控业务培训;七是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各部门廉政风险点进行审查和评议;八是对各部门的职权目录、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下发各部门征求意见;九是编发10期《纪检工作动态》,及时报道风险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十是编写《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草案。

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学院党委突出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和“谁行使、谁清理”的原则,采取岗位自查、内部互查、集体排查、领导核查等方式,从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等方面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目前,学院共初步确定单位、部门职权81项,绘制职权运行流程图88幅, 单位、部门排查风险点149个,制订防控措施439条,在此基础上,依据风险发生概率和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加强风险点分类管理,初步形成了集排查、监控、管理于一体的风险防控机制,获得了省司法厅纪委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狠抓监督检查,党风校风建设取得新进展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对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如基建招标、大额资金支出等实行“事前介入,全程参与”,促进了各项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
   
1、加强招投标工作监督。2012年度,学院纪委(监审处)参与了运动场建设招标,信管系物流设备招标,新生代购物品招标,政法专网电脑采购招标等合计38项招标或商务谈判工作,涉及金额3920.6万元(其中2012年基本建设和维修费1554.1万元,大额物品及学生代购物品采购2366.5万元)。通过有效监督,防止了暗箱操作和各种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

2、加大审计工作力度。全年完成模拟法庭内装饰工程审计、电教综合楼扩建工程审计、驾驶训练场地改建工程审计等23项工程审计任务,合计送审额1879.1万元,审定额1625.7万元,审减额253.4万元,审减率为13.48%。在各项审计工作中,学院纪委(监审处)严格按审计规范办事,坚持原则,排除干扰,创新审计方法,对大额审计项目通过聘请专家复审等方式,为学院节约了资金。

3、加强财务监督。继续规范和整顿院内各类收费,严格禁止不经批准私自举办“培训班”的行为。重点加强了对学院财务管理的监督,加强对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的督促检查,特别是要求对学生的收费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有效地防止了乱收费问题的发生。继续巩固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成果,2012年上半年,院党委、纪委主要领导对在“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严肃批评他们的违纪行为,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4、加强效能建设。具体开展了以下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对“两节”校园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发了专题通报;“五一”、“十一”期间对校园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了《整改通知》并抄送分管院领导;与学生处联合对“五系”学生助学金发放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把节水节电、开源节流、日常办公纪律等均纳入了日常监督范围制定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效能督察暂行办法》,对各项效能督察工作进行细化和规范。

5、加强制度建设。2012年度,根据学院依法治校、依法反腐等实践需要,先后修订、完善、出台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干部任用与表彰奖励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审核办法》、《纪委工作职责》、《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招标、采购等工作程序的通知》和《关于改进作风、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的通知》等制度。通过建立制度、强调规范,增强了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按章办事、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促进了学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努力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五)完善组织机构,加强纪委、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20123月份,院党委研究确定了新一届纪委委员,聘任了11名党风廉政监督员。院纪委和廉政监督员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对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院党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鼓励他们参加业务进修和培训,从时间和经费上予以大力支持,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2年度,学院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广大教职工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如工作标准仍需进一步提高;创新意识不够强烈;廉政教育和监督工作还需在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对规章制度的监督检查处理还不够严格;工作上还满足于现状,主动性还有待进一步增强,特色工作不明显等。在学院少数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层面,也还存在着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侈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同志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未能充分认识到腐败的危害和新形势下党中央加强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学院的规章制度还不够完善,纪检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从而导致了一些问题的存在。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进一步加强学习,端正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纪检监察干部要注重业务建设,改进工作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为学院的改革与发展事业保驾护航。

二、2013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2013年度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牢牢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践行政法干警和安徽司法行政核心价值理念,围绕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开展典型示范教育,培育、树立勤廉先进典型,发挥先进典型引领风气的正能量;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司法行政系统和教育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引以为戒、防微杜渐;针对学生管理和人财物管理等不同岗位特点,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办学环境和氛围。

(二)严明政治纪律,确保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中央、省委、厅党委和院党委各项决策部署得到落实;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开展政治纪律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四个决不允许”,即: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省委、厅党委和院党委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学术无禁区,讲台有纪律”,全体学管工作人员和授课教师,在课堂上,必须遵守《宪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所讲授的内容必须符合中央精神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规范教学内容,严肃讲课纪律,使课堂成为传正“道”授正“业”的育人场所,决不允许在课堂上向学生宣扬消极负面的甚至是违反宪法规定、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三)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

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决策行为,在做好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基础上,继续将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向院属各单位、各部门延伸,要注重从程序上保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同时,按照《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效能督察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效能督察工作力度,各单位、各部门和全院广大教职工要切实改变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落实力和制度的执行力,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令行禁止,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院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本年度,院纪委将与相关部门实施经常性的督查活动,做到哪里工作不落实就跟踪到哪里,哪里工作难推动就督查到哪里,同时,按照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督查和年度考评工作,对各部门的日常学习、教育活动,部门的纪律作风、服务规范、效能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执行等作为检查和考评内容,评选先进,树立典型,努力营造抓素质促能力、抓作风促服务、抓责任促效能的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对工作不落实的将按规定追究领导责任。

(四)加强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提出的改进工作作风“三十条要求”和省司法厅“十六条规定”,自觉加强廉洁自律工作,坚决制止各种违规违纪和奢侈浪费行为。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党风廉政会议的要求规范教育收费;严格禁止院内不经批准私自举办培训班;严格控制学院各项公务招待的安排;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相互宴请和大吃大喝;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礼金、购物卡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进一步加强学院公车及警车日常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省司法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车管理办法》和学院关于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全院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做勤俭节约风尚的传播者、实践者、示范者,崇尚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传统美德,让廉洁自律、勤俭节约在全院蔚然成风。

(五)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表彰奖励、干部人事及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监督

院纪委将对党员发展特别是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加大监督力度,严格按党章的要求规范程序,杜绝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按照《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干部任用与表彰奖励对象党风廉政情况审核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表彰奖励、干部人事工作行使监督权,对各种违反党风廉政规定的行为如实签署纪委意见;对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切实保证评审公正,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进一步加强对财务、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工作的规范管理

继续修订和完善财务收支内控制度,严格规范财务管理,严禁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加强财务预决算审计工作,开展对经费承包使用单位和实行经济责任制的单位定期审计工作,对基本建设工程变更签证采取即时审计的办法,确保资金节约和安全;学院的基本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要严格实施“阳光工程”,按照学院院发【20133号文件《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招标、采购等工作程序的通知》中的有关要求规范运行,严格工作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建立重点环节的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学院大额教育、科研经费和专项经费使用的监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学院干部队伍清正廉洁的形象。

(七)巩固廉政风险防控建设成果,加强廉政风险监控执行工作

目前,学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即将转入常态化,2013年度我们要切实按照风险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流程的监督,充分运用风险防控手段和项目化管理方法,从批准、执行、监督等环节入手,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结合形势发展、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新要求,及时调整风险点和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全过程管理、全方位防控的工作格局。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对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按照部门职权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各项权力运作,不折不扣地完成《责任分解表》中规定的各项反腐倡廉以及其他工作任务。院纪委将加大对风险防控执行情况以及《责任分解表》中规定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和监督,通过日常检查和年终考评,建立奖罚分明的工作机制,努力做到有章必依、有禁必止、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八)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结合实际谋划和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切实在破解热点难点上下功夫;坚持发扬敢打硬仗的“硬骨头”作风,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不怕得罪人。要加强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成为勤于学习的表率、坚持原则的表率和廉洁自律的表率。要进一步发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作用,鼓励他们坚持原则,大胆工作,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报告问题,及时向院党委、院纪委提出建议,充分发挥这支队伍的党委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为促进学院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同志们,反腐倡廉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让我们在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真抓实干,主动作为,以严明政治纪律为保证,以推进作风建设为重点,以建设风清气正的校园廉政文化为目标,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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