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及年货节礼等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6浏览次数:64

         关于严明纪律禁止公款购买贺年卡、

        烟花爆竹年货节礼等物品的通知

 

最近,中纪委连续下发《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和《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为切实贯彻执行上述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

三、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对涉及上述费用的,学院财务部门一律不予审核报销。

元旦、春节将至,学院纪委(监审处)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巩固纠正“四风”成果。全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要带头勤俭节约、移风易俗,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校风,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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