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30浏览次数:63

          中共安徽省司法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皖司纪〔20146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通知

 

厅属各单位:

    国庆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省厅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的要求,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有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委要自觉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规定和省厅十六条文件精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制止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率先垂范,带头弘扬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厅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宣传教育,早打招呼早提醒,早作准备早预防,努力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突出工作重点,做到令行禁止

  各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狠抓中央、省委和省厅有关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的落实,坚决做到执行不打折、不变通、不走样,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要切实做到:1、严禁用公款购买或赠送各种节礼;2、严禁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或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以及工作日午餐饮酒等;4、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以及借工会、学会、协会等名义滥发钱物; 5、严禁公款旅游、组织和参与公款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6、严禁公车私用,或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7、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三、强化执纪问责,落实监督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三转”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切实加强国庆期间上述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采取上下联动方式,组织开展好本系统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报省厅纪委监察室。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等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责任追究,对执行规定不力,监督不力,致使本系统本单位出现违反规定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厅纪委将适时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厅属各单位执行本通知的情况进行督查。

 

 

                           中共安徽省司法厅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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