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18浏览次数:56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2021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纪律要求,强化警示教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正在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通过组织学习警示教育学习材料和典型案件通报、开展节前教育谈话提醒等多种方式发信号、提要求、强监督,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纪律要求,对师生反映强烈的歪风陋习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毫不妥协、靶向纠治。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进一步带头转变作风,以“关键少数”作风转变带动“大多数”人人落实,引导教职工崇廉拒腐、廉洁过节。

二、做到令行禁止,严守纪律底线

全院教职工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作风、扬正气,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红线”,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一是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学生家长、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二是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三是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电子红包等;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公油私用;五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六是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七是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八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九是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十是严禁违反《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三、开展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责任

院纪委把改作风、树新风作为纪律作风建设的切入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作风整治相关要求,针对公款消费、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值班不在岗不在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精准处置违规违纪问题,始终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优先处置、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决防止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节日“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监督举报方式:张   健 62233328/13605513081  


              中共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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