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系是2000年6月学院成立后以原安徽省警官学校业务教研室为基础组建的专业教学系。成立之初,设置警察专业,并于2000年9月首届招生。2002年,警察系设置治安管理和刑事侦查两个专业,2003年设置司法执行专业,并均于次年招生。2003年9月,原政法管理系整体并入警察系,至此,警察系所属专业包括警察、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司法执行、劳动与社会保障、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七个专业。

为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使专业布局趋于合理,打造专业群,2004年申报设立了特警专业和公共事务管理专业,2005年申报设立了行政管理、司法警务和心理咨询(司法方向)专业,除特警专业外,均于次年招生。2005年,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施行)》,学院对有关专业名称进行调整,警察系的警察专业更名为警察管理、刑事侦查专业更名为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司法执行专业更名为刑事执行专业、特警专业分解为安全保卫专业和安全防范技术专业,律师事务专业更名为书记官专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更名为法律事务专业(行政法方向)。至此,警察系共有招生专业十一个。十一个专业的学科门类包括:刑事法律、监狱学、心理学、行政法律、公安警察类学科、管理类学科,开设课程门类100多门。

至2007年5月,警察系在编教职工人数40人,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刑事侦查与治安管理教研室、刑事法律教研室、行政法律与行政管理教研室。

2007年5月,学院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皖编[2006]10号)文件精神,进行“三定”工作,增设系、部,非警察类专业从警察系划归其他系,留在警察系的专业包括警察管理、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和心理咨询(司法方向)、刑事侦查技术。2009年6月,增设监狱管理、法律事务(基层司法行政事务方向)两个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国家试点专业。2009年7月申报设置安全技术与文秘专业,于次年招生。上述7个专业中,刑事执行专业是省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省重点支持建设高职院校重点建设项目专业、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心理咨询专业(司法方向)是省级质量工程特色专业,该专业教研室是院级教学团队。警察管理专业是院级教改示范专业。

警察系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学生科、监狱管理教研室、刑事执行教研室、法律事务(定向)教研室、司法警务教研室、心理咨询教研室。拥有一支年龄、职称、结构合理,专兼职结合紧密、团队协作精神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教学团队。警察系现有教职工34人,专任教师30人,校内兼任和行业兼职教师18人。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专任教师队伍中,教授1人、副教授7人,讲师17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教师13人,兼职律师、心理咨询师等双师素质教师20人。

为实现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学院和系里一直十分重视实验室和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先后建立了模拟法庭、计算机房、语音室、驾驶训练基地等各专业共用的实验实训场所,以及供警察类专业专用的刑侦实验室、刑事照相室、轻武器射击馆、心理学实验室等实验实训场所;在合肥监狱、蜀山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巢湖监狱、蚌埠监狱、安庆监狱、铜陵监狱、马鞍山监狱、安徽省女子监狱以及深圳市公安局罗湖分局、福田分局等单位建立有供警察类专业学生实习实训基地,在各市司法局、司法所建立有供非警察类专业学生实习实训的基地。

广大教师积极从事科研和产学研活动,承担省级和院级课题30余项,撰写教研、科研论文100余篇,其中,有20余篇发表在国家一类和二类学术期刊上;主编、参编国家高职高专规划教材、试点专业规划教材、全国司法警官院校“十二五”规划教材和其他各类教材50余部,出版专著10余部。广大教师通过承办诉讼案件、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参与国家普法工作、应邀到有关单位开设讲座和授课、参与有关专题研讨与论证,用所具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社会服务,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警察系始终紧紧围绕以服务为宗旨、以高质量的就业为导向组织教学和管理。对刑事执行、司法警务、安全技术与文秘三个专业的教学,我们紧紧围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录的方案、考试大纲的要求,开设课程,组织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授课,在每年的公务员暨人民警察招录中,我系毕业生均获得大面积丰收。对心理咨询专业,则根据高等应用型人才培养特点、学生参加本科自学考试、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需要,制定培养方案,设置课程和组织教学,与有关机构密切合作,联合开展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培训和考试。该专业绝大多数学生在毕业时获得了三级国家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