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第3条、第4条之规定,拟同意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8级法律事务专业吴文鑫同学转出至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向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62233329
汪老师 联系电话:62233312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转学管理实施细则》第3条、第4条之规定,拟同意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8级法律事务专业吴文鑫同学转出至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9月23日至9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或书面向监察审计处或教务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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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老师 联系电话:62233312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