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接《科技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报送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国科办区〔2022〕120号),开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对于提升学校办学实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教育厅对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情况进行考核,评分结果计入当年度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结果。因此,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填报工作,全面梳理我院相关部门和教师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做到应报尽报,没有遗漏。填报的科技成果转化情况时间点为2021年度(其中科技成果表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时间为历年来)。请各部门于2022年10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将填报结果报教务处科研科。相关事项见附件。
关于填报《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相关信息的通知.doc
教 务 处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