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金晶发布时间:2022-12-03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2〕205号,见附件1),现就做好我院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建设内容、申报限额

(一)特色高水平专业

1.申报条件。申报专业需与学校办学特色相契合,所依托专业应是省级及以上重点(特色)专业。

2.建设内容。建设期 2 年,原则上预期成果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全校师生比不低于 1:18;所依托专业专任教师与该专业全日制在校生人数之比不低于 1:20,高级职称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 30%,具有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50%,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专任教师比例不低于15%

2)本专业的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不低于 50%。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一定比例并有实质性专业教学任务,其承担的专业课教学任务授课课时一般不少于专业课总课时的 20%

3)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等认定的高水平教师教学(科研)创新团队,或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层次人才担任专业带头人,或专业教师获省级及以上教学领域有关奖励两项以上。

4)培养方案应校企共同制订,需遵循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突出知识与技能的高素质,使毕业生能够从事科技成果、实验成果转化,生产加工中高端产品、提供中高端服务,能够解决较复杂问题和进行较复杂操作。

5)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不低于 50%,实验实训项目(任务)开出率达到 100%

6)应与相关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等优质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学徒制等培养模式,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7)有稳定的、可持续使用的专业建设经费并逐年增长。专业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原则上不低于 1 万元。

8)有稳定的、数量充足的实训基地,满足师生实习实训(培训)需求。

9)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研发推广平台(工程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或技术技能大师工作室、实验实训基地等)。

10)能够面向区域、行业企业开展科研、技术研发、社会服务等项目,并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11)专业面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人次每年不少于本专业在校生人数的 2 倍。

12)所依托专业招生计划完成率一般不低于 90%,新生报到率一般不低于 85%

13)所依托专业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本省域内高校平均水平。

3.申报限额。我院限报2个。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根据申报专业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确定立项数。

(二)专业教学资源库

1. 申报条件。项目申报条件应对接国家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备选库申报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1)建设基础良好。资源库建设方案体现高水平的专业建设与课程体系改革成果;已建成的以专业核心课为主的标准化课程不少于 4 门;资源类型多样、布局合理,文本型演示文稿类和图形(图像)类和文本类资源数量占比小于 50%,已被组课应用的资源占比不低于 50%;教学设计、教学实施、过程记录、教学评价、自主学习、测评考试等功能完备。资源内容与形式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技术要求。

2)注重系统设计。牵头院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把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作为促进专业“三教”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内容,组建高水平的建设团队,科学制订建设规划和方案,加大建设资金投入,确保建设成果和应用成效。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开发。参与建设单位必须承担具体建设任务和应用任务。

3)建设团队优秀。团队成员应深度实施校企融合、协同育人,建立完善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企业人员深度参与资源库建设和更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执行力强,能够代表本专业领域全国一流水平。建设团队应重点关注产业变化、用户需求和使用效果,及时对各类资源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4)运行机制健全。第一主持单位项目管理、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较为规范。经费投入、团队管理、资源审核、资源更新、共建共享、标准认证和交易机制能够保障资源库的持续建设与应用。

5)符合以下条件的资源库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一是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领域的专业资源库;二是面向所在区域以及长三角一体化建设技术技能人才紧缺的职业领域,积极开展国家 1+X 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资源库;三是国际化程度高,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相关产业领域的资源库;四是“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资源库子库;五是优先考虑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和全国优质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牵头主持的资源库。

2.建设内容。

1)项目管理与服务。根据教育部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技术要求,对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的设计方案、建设过程和使用效果等进行全过程管理,指导和监督各资源库建设单位不断完善资源内容,适时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建设进展与应用分析报告,择优推荐国家级备选资源库。

2)资源开发与维护。职业院校牵头,鼓励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共同参与开发。建设期2年,建设期内完成至少6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资源。注册用户分布合理,用户数不少于1000人,用户深度使用且学习行为符合规律。所有建设院校相关专业的在籍教师和在校学生须实名注册,并已将资源库应用于教学、培训和继续教育等方面。资源内容与形式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技术要求。建设团队应重点关注产业变化、用户需求和使用效果,及时对各类资源进行补充、更新和完善。

3)质量保障与监控。主持单位应切实承担资源库建设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质量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质量和应用效果。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单位需保证资源内容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在此基础上享有上传资源的著作权。参与建设的个人对其原创的资源享有署名权。

4)支持服务。资源库内容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介绍、教学文件、职业标准、技术标准、作业及测评系统、习题库

(试题库)、企业案例、双师团队、就业与岗位、产品及文化展示、就业创业平台、企业网站链接,以及导学助学系统等。建设期 2 年,建设期内完成至少 6 门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资源。

3.申报限额。牵头主持申报院校不超过 2 个,联合申报院校(含企业)不限数量。第一主持院校必须为省内高职院校。本年度全省计划遴选培育 50 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进行评审。

(三)传统专业改造升级

1.申报条件。

1)能有效支撑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地方经济社会和十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或填补我省专业空白点,对优化我省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列入学校“十四五”专业发展规划。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专业改造是指对某一停招停办的传统专业,通过对原有专业师资、设备等资源的有效整合利用,将其改造为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另一新的技术技能型、应用型专业,是属于专业的一种结构性调整和布局变化。单纯的课程体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内涵建设不属于此列。新专业建设是指针对高校设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业,进行规划建设,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4)专业数字化升级改造是指对某一传统专业,依据《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照《目录》和专业简介等,通过对接新业态、新模式、新技术、新职业等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新需求,以既有专业为基础,全面修(制)订并发布实施相应人才方案、课程标准、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模式等,推进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

2.申报限额。我院申报限额不超过3个。根据现设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

(四)精品课程

1.申报条件。

1)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的高职课程,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理论课程、实验或社会实践课程等。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2.建设内容。

1)非视频资源:网络平台需有完整教学资料,含课程介绍、课程公告、教学大纲、模块描述、课件、参考资料、讨论、测试、作业、考试等;课程拓展资源,每学分不低于 3 个。

2)视频资源:利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或自建网络资源,利用网络教学平台,每学分需提供不低于 120 分钟的视频学习量,供学生自主学习,能通过网络平台检测每位学生学习量及学习效果,并在课堂教学中对学生自主学习部分进行检测。

3)课程运行平台及周期:至少在网络平台运行 3 学期,并向学校提出申请,请专家现场考核鉴定。

4)教学时间安排:每学分对应的教学时间与学生自主学习时间的比例小于 1:1。不减少知识展示量的基础上,增强课堂中与学生的交互性,在技术支持协作下,通过多种方式,每节课不低于 10分钟互动时间,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程度。

5)教学活动与学习指导:

第一,线上线下指导相结合,依托网络平台,完成线上指导;充分发挥学生自主学习,与自我解决的能力,建立学生通过线上作业互评和参与问题讨论实现学习成果共享,教师线下指导每学分不低于 2 学时。

第二,互动与讨论:教师发帖数≥20 次,发帖总数≥100

次,讨论题学生参与率≥80%

第三,合理安排线上作业,线上作业每学分不少于 5 次(平均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的题量),线上知识性测试每学期不少于 2 次。

3.申报限额。我院可推荐不超过5门课程。

(五)示范金课

1.申报条件。

1)已完成结题的立项建设省级课程类项目均可申报,优先推荐结题结论为“优秀”的省级课程建设项目以及作为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依托的课程建设项目。

2)课程负责人为本校专职教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3)课程团队中有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技能大师、全国技术能手或省级以上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团队成员。

2.建设内容。

1)非视频资源:网络平台需有完整教学资料,含课程介绍、课程公告、教学大纲、模块描述、课件、参考资料、讨论、测试、作业、考试等;课程拓展资源,每学分不低于 5 个。

2)视频资源:利用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视频资源或自建网络教学资源,其中自建教学视频资源不低于总资源的 60%,近两年的视频资源更新率不低于 80%;每学分需提供不低于120 分钟的视频学习量供学生自主学习,师生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实时监测学生学习量及学习效果,互动环节按比例纳入学习评价指标。

3)课程应用:线上课程至少在网络平台运行 6 学期,线上注册学习用户超过 1000 人次,需提交学校鉴定结论。

4)线上教学活动:适当安排线上作业,线上作业每学分不少于 10 次(平均每次不少于 30 分钟的题量),线上知识性

测试每学期不少于 2 次。学生能够通过线上作业互评和参与问题讨论实现学习成果共享。讨论区教师紧扣教学活动发帖数≥20 次,课程平台发帖总数≥100 次,讨论题学生参与率≥90%

5)成果推广应用:基于线上课程资源面向社会开展学习培训,或被其他学校(不少于 2 所)采用;或被平台等第三方认定为示范课(含示范教学包);或通过其他省级以上认定、认证(含国际认证)。

3.申报限额。我院可申报不超过 2 门。优先推荐本年度获省级教学能力大赛二等奖以上的课程。

(六)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 2 个学期的课程。

2)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项目要集中教师党支部团队和课程团队优势,打造高质量课程。高校各教学单位原则上要安排高层次人才担当课程负责人,要集合校内外专家、企事业单位精英、知名校友等高层次人才组成课程团队共建课程,注重课内课外一体化融合设计,切实提高课程育人影响力。课程团队成员要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到课程建设中,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领路人。

2.建设内容。

1)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课程应完成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标准、教案等教学文件。

2)完成一组课程思政教学素材库。每门课程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优秀案例、言传身教的有效做法、课外关心关爱学生的活动、课程的有效设计与实施成果进行总结凝练,形成素材库,供全校教师学习借鉴。完成 1 节“示范教学视频”(主讲教师原则上为课程负责人)及教学设计详案,开展 3节“公开课”教学展示。

3)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对标《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国家一流课程建设标准,每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3.申报限额。我院可申报不超过 3 门。

(七)高水平教材

1.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与声誉较好的国家级出版社联合申请的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

2)申请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的教材应为已经入选国家或

省级“十三五”规划、且已经正式出版,推广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以及已经立项建设的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规划教材,由省教育厅邀请专家评选出 100 种左右的优秀教材予以立项。申请教材的第一主编须为高校专任教师。“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教材及涉及课程的教材,不在此次申请范围内。

3)申请教材可以为新编教材或修订教材。

新编教材。重点推荐反映当代科学技术、文化的最新成就,反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内容和体系上有明显特色的教材;教学改革力度较大的教材以及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解决教学急需的教材。推荐高校须在 2013  1 月至 2022 12 月期间主编或出版过普通高等教育教材。

修订教材。已经正式出版,编写质量较高,教学效果良好的教材,可根据科学技术发展、学科发展和教学改革的需要,申请进行修订完善。

4)本次申报采用单本、全册、成套三种申报类型,取消系列教材申报类型。全册教材(上、中、下册等)、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验教材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可按全册或成套整体申报,占 1 个申报名额,也可按单本申报。

5)同一主编、同一课程、不同出版单位的教材选题,不可重复申报。

2.建设内容。

1)坚持突出重点、锤炼精品、改革创新、凸现特色的原则,构建具有安徽省高校学科专业优势特色的、适应高水平人才培养需要的高质量课程教材体系。鼓励申请使用面广、效果好、影响大的专业核心课程教材、实验实践类教材。

2)教材要充分发挥育人功能,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准确阐述本学科先进理论与概念,吸收国内外前沿研究成果,体例完整,结构科学,案例生动,深入浅出,有利于培养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材建设中要充分吸收教育信息化的成果,使数字化教学资源能够服务教学资源共享类课程的教材。

3)编写团队结构合理,学术水平高。主编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注重吸收行业企业优秀人才参与教材建设,提高教材编写质量。鼓励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主编或参编教材。国家级与省级教学名师、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精品课程主持人主编教材,以及省级及以上重点专业建设课程教材,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4)以教育部公布的最新专业目录和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及时更新教材内容和结构。

5)立项教材建设周期为两年。申报人应在建设期内完成教材修订或编写。建设期满,省教育厅将进行审定验收,验收通过的立项教材,作为“省级高水平教材建设项目”教材出版。未通过验收的教材,应按验收意见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改,并再次提交验收。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取消其教材建设项目立项资格。

3.申报限额。拟推荐申报不超过 2 部。

(八)教学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能够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教育教学广受师生好评。团队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 15  20 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比 40%以上;团队中不少于 3 名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

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省级及以上课程开发经验。

4)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所在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全部开发并已在教学中有效使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含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MOOC 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育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示范)特色专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 年)》认定的国家级专业以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对接的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6)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高度重视,列为重点工作,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7)已在质量工程立项的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不得再重复申报。

2.建设内容。以学校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为基础,依靠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队伍,依托专业团队力量,资助团队落实国家职业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深入开展“三教”改革。鼓励组建跨学校、跨专业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协作共同体,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改革。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制订完善课程标准,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改革。

3.申报限额。我院推荐限额原则上1-2个。

(九)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条件。

主持人申报条件。设主持人 1 名,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创新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有丰富的带徒传技经验,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2)从事本专业工作8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在某一专业(职业、领域)技艺精湛、技能高超、贡献突出;近 3 年指导的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至少一项;

第二,本人在行业领域相关比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奖项;

第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第四,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

第五,曾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

    工作室运行基本条件:

1)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高等职业院校内,所在学校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人员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保障。

2)工作室成员 4-8 人(专业相近或相关),其中行业企业人员不少于一半。

3)职场特色鲜明,工作环境优良,设施设备齐全,有专门的工作和学习交流场所。

4)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且岗位职责明确,协作良好,能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2.申报限额。我院推荐限额原则上1-2个。

(十)教学名师

1.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

2)须为在我院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已获得院级教学名师称号。已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奖的教师,不得再参加本年度省级教学名师奖评选。

3)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长期承担高职专科教学任务,坚持讲授基础课程。原则上近 5 年面向专科生年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00 学时。教学效果好,主讲课程在全省同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并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在省内起到示范作用,学生评价优秀。

4)在企业、生产服务一线实践工作经历累计在 2 年以上,并取得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成果,在行业企业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在指导学生实习、专业实践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5)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手段先进,应用得当。积极开展教学模式的探索,教学设计重视学生在校学习与实践工作的一致性;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提高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和开发学生潜在能力;恰当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建立丰富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和虚拟仿真资源等开展教学。

6)积极进行教学条件建设特别是实训教学条件的建设,注重数字化教学实训项目的设计和开发,并能有效应用于本专业领域教学中,有一定推广价值;能够及时编写高水平、具有高职特色的数字化、一体化等新形态教材;积极开展教学标准、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实训项目、教学指导、学习评价等教学资源的建设及数字化开发与应用。

7)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主动承担与专业相关的技术服务项目,取得良好的实际效果,并对行业企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起到积极促进作用。主持或承担行业企业的横向课题或获得有具有产业价值的技术专利。

8)重视教学梯队建设,自觉指导和帮助本专业教师,关注一线行业企业等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不断提高青年教师教学育人水平,重视师德教风建设,促进教师的职业养成,形成良好的“传、帮、带”团队文化。

2.申报限额。我院推荐限额原则上2 个。

(十一)教坛新秀

1.申报条件。

1)在高校工作 5 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 40周岁以下(1982  1  1 日后出生)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原则上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 4 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应在本教研室前三分之一以上。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

5)近 5 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6)作为主讲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或教学能力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或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2.申报限额。拟推荐不超过3

以上(八)(九)(十)(十一)为师资类项目,教育厅给我院的申报基数为8项。其中教学名师奖不超过2人,教坛新秀每校推荐限额不超过本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数量。据此,教学创新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合计不超过3个,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遴选推荐。

(十二)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该类别项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全省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皖教工委函〔2022427 号)文件要求执行,本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十三)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1. 申报范围

我院教育部高职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的国家级专业、省重点建设(特色专业、高水平专业)和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的高水平专业(群),可申报立项和建设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我省已获批国家级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的高职院校可直接认定。

2.建设内容

2.1虚拟仿真实训环境建设

基于先进行业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备,吸收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标准,建设与真实职业情境对接的虚拟仿真实训环境,增强实训教学与行业企业岗位实践的吻合度。虚拟仿真实训环境建设须满足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院校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职业学校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及具体专业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

2.1.1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场所

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场所一般由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公共虚拟仿真实训中心、虚拟仿真体验中心和虚拟仿真研创中心组成。其中,第一个中心为必建内容,其它三个中心为选建内容。提倡院校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实训教学场所,通过功能升级或环境改造等实现综合利用,并尽量按教学组织要求保证一人一工(岗)位,满足学生独立或协同操作的需要。

1)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依托院校具有特色和优势的专业(群),系统设计实训教学体系,打造若干个专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每个专业虚拟仿真实训中心下可设若干按一定逻辑组合的虚拟仿真实训室,组合逻辑可选择产业链逻辑、人才培养逻辑、工序工艺逻辑、生产流程逻辑等,应覆盖行业企业前沿技术和新业态。中心应优先建设最急需和难点、痛点最集中的实训室,确保资金投入产出实效的最大化。

2)公共虚拟仿真实训中心

用于开展通识教育课程及可通过通用型设备开展的专业课程的虚拟仿真实训,宜优先建设最急需的、已纳入教学资源库建设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现成果再造。此中心应共享共用公共的实训场地和软硬件系统,确保设备利用率和资源共享率最大化。

3)虚拟仿真体验中心

用于体验、宣传和科普等。此中心可根据院校特色和优势等选择体验内容,并设置若干体验功能区。

4)虚拟仿真研创中心

用于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开发调试,为新资源的开发以及已有资源的升级维护提供技术支持。应具备多样化、开放式的资源开发工具和人性化、自助式的资源开发模式,便于师生高效地完成新资源的创新开发。此中心可划分为需求讨论、脚本开发、软件测试等功能区。

2.1.2虚拟仿真实训设施设备

虚拟仿真实训设施设备应达到行业企业前沿技术和新业态所要求的先进水平,并伴随行业企业发展与时俱进地持续更新升级。虚拟仿真实训设施设备还应与实训教学模式及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展现形式相匹配。提倡选用不易造成身心不适感的新技术设施设备,比如桌面式操作一体机、沉浸式 LED 大屏、多通道 CAVE 系统、大空间多人协同交互系统、幻影成像系统、全息投影系统等。

2.1.3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

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管理及资源共享平台用于对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场所、虚拟仿真实训设施设备和虚拟仿真实训资源进行跨专业、跨院校、跨地域的统筹管理,应具备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过程的监控分析及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汇聚分配的管控统计等功能,并应尽量满足平台互联要求和采用所推荐的关键技术。

2.2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建设

要根据先进行业企业岗位职责和职业技能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和人社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厘清实训教学过程中的“三高三难”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发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并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更新升级,切实遵循“以实带虚、以虚助实、虚实结合”原则,避免“为虚而虚”。应发挥不同类型及交互方式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的优势,按照“三教”改革要求,对传统实训教学模式进行创新再造,实现实训教学的生动性、趣味性、互动性和自主性;应将“立德树人”和“三全育人”要求、“课程思政”和“思政课程”元素有机融入。

2.2.1资源分类

1)以实带虚的纯虚拟资源。遴选自成体系、相对独立、公共性强的实训课程,在实际实训或生产的带动下,将实训课程内容全部转化为线上纯虚拟的仿真实训资源,并与时俱进地更新完善。

2)以虚助实的模块化资源。针对存在痛点和难点的实训教学环节,开发相应的虚拟仿真实训模块,通过单纯虚拟仿真实训或先虚拟仿真实训再实操实训的方式助力实训教学全面性、安全性及质量的提升。

3)虚实结合的数字孪生资源。开发虚拟仿真实训资源时,将虚拟仿真模型与实际设施设备彼此映射,形成一一对应的“数字双胞胎”,实现“虚拟的也是真实的”“所见即所得”“仿真与实际相统一”,鼓励加强此类资源的建设。

2.2.2开发目标

1)与岗位技能对接。以操作训练为主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应根据实际工作岗位的核心技能要求,设置若干典型任务,每个典型任务按照技能要点或操作步骤展开为若干模块或单元。模块或单元的设计应契合虚拟仿真实训教学模式,使学生能在真实教师或虚拟教师指导下掌握技能要点或完成操作步骤,并最终完成典型任务。

2)与人才培养方案和职业培训方案对接。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职业培训方案的要求,与虚拟仿真实训教学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所需的课程时长、教学要求和考核标准等相适应。应针对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等必修、选修或拓展课程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虚拟仿真实训资源类型及交互方式。

3)与实习实训对接。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应能有机融入实习实训的多种形态,比如认识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创业实践等,用作实习实训的补充或拓展资源,学生通过自主选择、自行操作,提高或补充实习实训中所需的特定技能。

2.3虚拟仿真实训基地项目团队建设

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团队应同时具备“虚拟仿真实训教学+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开发”的双重功能,是基地建设和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项目团队成员应包括:校领导,二级院系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及科研院所专家,跨专业的“双师型”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企业的技术骨干,虚拟现实相关专业和课程的教师,虚拟仿真实训资源开发企业的项目经理和技术人员。项目建设中要加强项目团队建设和项目团队人员管理,确保项目团队结构的合理性、成员的稳定性和人员的充足性,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申报院校应结合基地建设进度计划,制定与之配合的项目团队培养计划以及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有序开展项目团队培养。

2.4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组织管理

申报院校应成立以校级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领导小组,以及由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及科研院所专家组成的虚拟仿真实训教学及资源开发指导委员会,并根据需要成立子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流程,确保层层压实责任、责任到人。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高职院校须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逐年在“职业院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国家监测平台”上填报年度建设数据并提交总结报告,每年度按要求参加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年度检查验收。

3. 申报限额。我院推荐限额不超过 1 个。

(十四)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1.申报条件。

1)实训基地至少要与1家行业骨干企业或产业园区签订协议,开展深度合作,具备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享成果的基本特征。具有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制定并落实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2)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校内外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

3)优先支持服务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密切相关的基地。实训基地负责人应为高职院校有关院(系)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参与企业或合作单位派专人担任基地实习实训指导教师,行业、企业能深度参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以及基地运行与管理等工作。

2. 建设内容

1)探索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多种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深度参与实训基地建设,打造集“教学、生产、创业孵化”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充分整合现有实习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建设行业性或区域性实训中心,提升实训基地人才培养和技术研发水平。

2)强化实习实训与生产服务的对接,支持企业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全程参与实践教学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和考核。健全实践实训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标准,加强校企共管、过程监控,不断提高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水平。鼓励开展形式灵活多样的生产现场教学和专题教学,推行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推动校企合作共同编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建课程、共编教材。推动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度融合,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3)探索实训基地与“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融合发展机

制,依托实训基地推动专业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和实习实践。完善激励机制,吸引高水平教师参与实训基地建设与运营。推动兼职教师深入参与实训基地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有利于增进专、兼教师协作融合的各类活动。支持和鼓励聘请能工巧匠、名师名家、成功企业家等担任实训基地兼职教师,完善高校和企业人员双向互聘机制,大力培育满足需求、结构合理的高水平“双师”师资队伍。

4)以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为目标,探索建立可持

续发展的实训基地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明确校企双方职责,配强管理人员,完善工作规程和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日常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开放共享,提高使用绩效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辐射功能和示范引领作用。

3.申报限额。我院推荐限额不超过 2 个。

以上(十三)(十四)为实验实训类项目,教育厅给我院的申报基数为2项。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遴选推荐。

(十五)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该类别项目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级创新创业学院、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皖教秘〔2022154 号)文件要求执行,本次不再另行组织申报,评审结果纳入本年度质量工程立项项目。

(十六)教学研究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

2)申报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我院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对于2021年立项的院级教研项目且已有阶段性成果的(发表论文1篇以上)优先立项,不足部分从今年新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

3)项目既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又要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4)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5)申报项目的主持人之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

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已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立项的同类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研究内容。

1)教学改革研究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体制与模式、专业改革与专业建设、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与方法、教学管理与教学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课程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计划,主要支持高校开展新时代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保障机制建设。

3.申报数量。

1)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校申报的重大、重点项目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申报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总数的25%。教育厅给我院的申报基数为10项,据此,我院拟推荐申报重大、重点项目2-3项,其余为一般项目。

2)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每校不超过项,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

3)为推动高职院校有计划、有目标、有组织地开展教学研究,省教育厅拟在 2023 年省级教学研究重大项目中单列高职研究平台建设项目,学院将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十七)安徽省“三教”改革示范校

学院将另行组织专项申报。

(十八)中国特色学徒制

1.建设内容

1)招生招工一体化。校企共同制订和实施招生招工方案,规范招生录取和企业用工程序,推进招生招工同步、先招工后招生、先招生后招工,明确学徒的企业员工和职业学校学生双重身份,保障学徒的合法权益。

2)标准体系建设。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校企共同研制高水平的特色学徒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等相关标准,做好落地实施工作。在开展现代学徒制的专业率先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

3)双导师团队建设。推广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育教学任务的双导师制度,校企分别设立兼职教师岗位和学徒指导岗位,完善双导师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办法,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聘共用、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研发和专业建设的力度,打造专兼结合的双导师团队。

4)教学资源建设。充分利用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协同创新中心等,发挥校企双方的场所、设备、人员优势,共同开发一批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数字化教材,及时吸纳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和典型生产案例,形成共建共享的教学资源体系。

5)培养模式改革。坚持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按照企业生产和学徒工作生活实际,实施弹性学习时间和学分制管理,育训结合、工学交替、在岗培养,积极探索三天在企业、两天在学校的“3+2”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的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

6)管理机制建设。健全与特色学徒制相适应的教学管理与运行机制。校企协同制订特色学徒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颁布实施。校企共同分担人才培养成本,完善教学运行与质量监控体系,规范人才培养全过程。

建设期 2 年,预期成果必须包括:

1)学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学校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合同;学徒、学校和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年满16周岁未达到18 周岁的学徒须与监护人、学校和企业共签四方协议。

2)招生招工一体化方案制定情况。

3)校企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工学交替实施情况)。

4)校企共同制定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岗位标准、企业师傅标准、质量监控标准及相应实施方案。

5)建设基于工作内容的专业课程和基于典型工作过程的专业课程体系。

6)校企合作教材编写情况。

7)校企共同制定双向挂职锻炼、横向联合技术开发、专业建设的激励制度和奖惩制度。

8)质量监控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

9)项目入选职业教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2. 申报数量。我院推荐限额不超过 2 项。

(十九)产业学院

1.申报要求.

1)申报学校原则上应为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人才培养主要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具有良好的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办学基础。

2)相关产业属于区域主导产业或十大新兴产业领域。参与的企业主体应为世界一流企业或区域内行业领军企业,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校级领导或二级教学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高职院校专职教师的数量。

4)化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学时不低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总学时的 30%;具有相对丰富的教学资源;初步形成理念先进、运行顺畅的管理体系。

5)学校给予发展所需政策扶持,能够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用于人员聘任、日常运行及管理等。

6)地方政府、产业园区等主体能够有效参与,并提供相应政策支持。

2.建设内容。

建设内容

1)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围绕区域主导产业和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及专业简介相关要求,动态调整专业结构,加快构建形成紧密对接、有效支撑产业发展的高水平专业体系。建设期内,应至少新增1-2个产业发展急需且我省未布点的专业,并改造升级一批传统专业,撤并淘汰一批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

2)创新共建共管机制。特色产业学院由高职院校牵头,联合地方政府、产业园区、世界一流企业或区域内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建设、共同管理。重点在共同建设优势特色专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同打造教学创新团队、共同设立研发中心、共同开发高端认证证书等方面创新探索,着力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指向性、协同性。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高职特色产业学院改革所需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

3)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实施中国特色学徒制和职业教

育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为重点,优化人才供给结构,提升人才供给质量,加快培养更多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合作企业设立现场工程师学徒岗位,明确岗位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学校、企业和学生签订学徒培养协议,明确三方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学徒参照企业职工或见习职工享受相关待遇,落实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学徒培养和员工职业教育。校企共同制定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构建专业课程体系、开发建设核心课程、开发建设高水平教材以及配套的数字化资源,基于真实生产任务灵活组织教学,工学交替强化实践能力培养。

4)推动科教融汇发展。坚持以产教融合促科教融汇,充分发挥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的优势,依托特色产业学院统筹汇聚区域内各类创新资源,加快打造区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高地。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实验、实训实习基地;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建设结构化高水平教学团队;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建设联合实验室(研发中心),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推动应用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和应用,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科研任务;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3. 申报数量。我院推荐限额1项。

(二十)知名工匠培养基地

1. 申报要求

1)项目建设期两年。申报名称统一确定为“安徽省****产业工匠培养基地”。具体产业类型应结合学校实际,在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十大新兴产业中确定。

2)申报时,应明确基地所依托专业群的相关专业、所对接的产业园区、所协同的重点企业,且相关专业建设中具有良好的校地、校企合作基础。

3)基地相关专业年招生培养规模原则上不低于 150 人,毕业生在协同企业或对接园区相关企业的就业率达到 70%以上。

4)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较强的统筹协调能力,原则上由二级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5)项目团队中应当有园区和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与,并能够在基地建设中切实承担协同协调职责。

2. 建设内容。

1)创新协同育人模式。紧密围绕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需求,以基地项目为载体,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为核心,因地制宜、因产制宜,统筹推动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统筹推动地方政府、产业园区、骨干企业协同育人,着力破解专业、产业、就业联通中的痛点和堵点问题,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结构、质量上精准适配产业创新发展。

2)加强资源集聚共享。结合产业创新发展和学校专业建

设实际,以基地项目为推动,坚持结果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通过建立新型信息、人才、技术与物质资源集聚和共享机制,切实形成高等职业教育与区域产业集群联动发展格局,全面提升产业创新发展急需技术技能人才的供给保障能力和水平,有效实现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提质增效。

3)加快安徽标准建设。以基地项目为平台,吸引相关产

业龙头骨干企业深度参与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训教学、师资培养、就业创业等方面。充分发挥校企双主体育人优势,在校企共同确立人才培养规格、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设立专业教学标准、共同开发专业教学资源、共同完善质量评价体系等方面创新探索,不断完善具有安徽特色的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标准体系,加快打造相关产业的安徽工匠品牌。

4)推动供需精准适配。以基地项目为依托,全面推行中

国特色学徒制、订单班、冠名班、现场工程师计划等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着力破解技术技能人才供需对接不畅的难题。支持学校与企业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单列计划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鼓励高职院校通过弹性学制、送教上门等方式,为企业员工学历提升和职业能力培训提供支持。支持校企共同建设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共同制定实习实训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学生实习实训,在有效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实习就业一体化。

3. 申报数量。我院推荐限额不超过2

(二十一)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由培训部组织专项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填报相关项目申报书

本次项目实行无纸化申报。自 2022  12  5 日起,项目申报人从省教育厅高教处网登录“安徽省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http://jyt.ah.gov.cn/gaojiaochu),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填报项目申请书。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

(二)申报截止时间

项目申报人应在20221215前完成申报书填报和上传,逾期不予受理。

(三)专家评审

学院将在20221219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审定,产生推荐教育厅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精神,对照各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精心谋划,科学填写申报书,力争提高各类项目尤其是竞争类项目申报成功率。

(二)学校将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近2年有延期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近年有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六)按教育厅通知精神,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安排质量工程项目,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

(七)为规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目应严格遵照以下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1.课程与教材建设类项目:课程/教材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场与电磁波。

2.教学创新团队:课程名称/专业名称+教学创新团队,如:大学语文教学创新团队、会计学专业教学创新团队。

3.教学名师和教坛新秀:教师姓名,如:李晓光。

4.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实训内容+实验实训中心,如:医学检验实验实训中心、旅游管理实验实训中心。

5.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学校名称+企业名称+合作实践教育基地,如:安徽建筑大学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实践教育基地。

6.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命名,如:计算机专业学生系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7.产业学院:学校名称+方向+产业学院,如:安徽师范大学生物医药现代产业学院。

8.专业类(高职):专业名,如:护理特色高水平专业。

9.课程类(高职):课程名,如:病理学。

10.改革示范类(高职):专业名称+项目类别,如:药学专业特色现代学徒制;大数据技术专业知名工匠培养基地。

(八)各项目预算将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对资助金额统一标准。

以上未竟事宜,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联系人:印荣(电话13965063771),陈金晶(电话19855182010)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2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pdf

附件3:高职和继续教育项目申报书.zip


                                       

                                  202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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