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欧元军发布时间:2023-03-12浏览次数:1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高等学校科研计划的通知》(皖教秘科〔20236号)精神,学院组织编制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见附件1),现将《课题指南》予以发布,并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国家战略和我省重大需求为导向,紧密结合高校办学定位、办学特色与发展目标,围绕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急需领域,坚持以新时代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科学研究为党和政府的决策服务,提高高等教育对创新型省份建设的贡献度、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度、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满意度。

二、项目类别和限额

(一)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

1.选题范围

充分发挥我院学科专业优势,聚焦国家和安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选取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围绕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弘扬安徽精神研究、促进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研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等,以问题为导向,瞄准前沿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课题指南》为引导,设计选题。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政策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热点问题。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和学科发展前沿问题以及个人科研兴趣来设计。

2.基本条件

项目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经历;

2)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

3.立项限额、申报与评审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2023年我院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拟立项7项,其中重大项目推荐数不超过学校推荐项目总数的20%。据此,我院今年拟推荐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6个。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学院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学院资助申请人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所需要的研究经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4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8万元资助标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2)获立项重点/重大科学项目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获立项项目应按年度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工作年度进展报告》《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于当年1231日前,经专家论证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4)在立项期内,学院将及时了解、掌握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二)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

1.选题范围

设立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在于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和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重大突破,加强安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科研攻关。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有关学科发展前沿的应用研究。重点项目主要支持解决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及应用基础问题。以《课题指南》为引导,由项目申请人结合学校办学定位、专业和学科发展前沿问题以及个人科研兴趣来设计。

2.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学风端正,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3)申报的项目不得与已立项的省科技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高校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等重复。

4)项目参与人最多只能同时参与两个项目(含本人申报的项目)的申请。

3.立项限额、申报与评审

1)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自身发展需要和实际状况,2023年我院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研究项目拟立项4项,其中重大项目推荐数不超过学校推荐项目总数的20%。据此,我院今年拟推荐重大项目1个,重点项目3个。其中40周岁以下的项目承担人比例不低于70%

2)申请人填写《安徽省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申请书》。

3)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报省教育厅审核。

4)省教育厅组织专家根据学校年度科研计划进行审核,对符合要求的,经公示后正式公布。

4.支持措施与管理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学院负责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并按要求报省教育厅备案。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学院资助申请人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所需要的研究经费,其中重点项目每项不少于10万元,重大项目每项不少于20万元资助标准,根据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分期拨付。

2.获立项重点/重大科学项目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一个月内,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计划任务书》(见附件3),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3.获立项项目应按年度由申请人填写《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工作年度进展报告》《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于当年1231日前,经专家论证和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4.在立项期内,学院将及时了解、掌握获支持的项目负责人的工作状态,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学术科研环境。

(三)院级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教科〔20172号 )精神,拟结合本次项目申报情况,立项若干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项目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自然科学重点研究项目,专门支持青年教师(一般在35岁以下)提升科研能力。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填写申报书,登录安徽警官职业学院科研管理信息平台(http://202.38.95.115/SRMIS/,打开后点击“学校”进入平台),于202341023点前上传申请书。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稿发送邮箱837591654@qq.com,由教务处进行形式审查。

2.411日—413日,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评,按照公开、公正、竞争和择优的原则,对申请者资格、研究内容的创新性、项目设计的科学、合理、可行性和学术问题等进行严格审核,从中择优推荐上报省教育厅的项目。

3.414日—420日,将拟推荐申报的项目名称、项目主持人、主持人职称等主要信息在校园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院领导审定。

4.425日前,将正式定稿的申报材料上传安徽省高校科研平台线上服务大厅,报省教育厅审核。

请各部门积极组织申报,并督促申报人按照上述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印  荣 电话:62233319 13965063771

        陈金晶 电话:19855182010


附件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度科研计划项目课题指南.doc

附件2.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哲学社会科学类).doc

附件3.安徽省高校科研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doc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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