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部):
为全面推进和深化学院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教风、学风、考风,现就加强考试改革课程期末考核过程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考试课程期末考核纪律,加强考核过程管理
1.考试改革方案是考试的重要依据。授课教师应按照课程教学标准、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合理设置和优化考核方案。考试改革方案应可执行、可操作、可考核。
2.考试改革课程的考核过程应严格按照考试改革方案所规定的考核模式、内容和要求开展考核工作,不得随意更改。考核评分标准应该明确,应全面考核学生理论基础和实操实践能力等。
3.考试改革课程期末考核过程及结果需要记录留存。考试改革课程按照《关于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教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报送至教务处督导科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方式开展考核。考核需全程视频记录,考核教室无录像设备的,由督导科安排教师现场督导。
期末考核结束一周内,请各系(院部)汇总学生考核成绩表(按照考试改革方案的考核模式和评分标准列明具体分数项),及考核过程录制视频(由各教学单位前往电教科拷取考核课堂视频)至教务处督导科。
二、高度重视考核工作,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违纪行为
各教学单位要强化考试课程考风考纪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期末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考试改革课程与纸质统考课程性质一样,考核标准应当统一,不能降低。
考试改革课程考核期间,各教学单位应深入考试第一线,督查考试纪律和监考情况。如有作弊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各教学单位也要进一步加强诚信教育工作,预防为主,促进诚信教育融入日常。
教务处
2025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