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教学单位:
为充分调动教职工参加教学、科研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和奖励在教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皖警院教〔2025〕18 号),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学院教研科研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申报人
奖励申报人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在职在岗教职工。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的,申请人为成果第一完成人;学院为非第一完成单位的,申请人为学院排名第一的完成人。
二、成果计算日期
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成果范围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附件1)规定的教研科研成果。
四、申报程序
1.申报人根据所申报类别填写《2025年度教研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2)、《2025年度教研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附件3),按基层教学组织归属提交以上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成果原件、论文检索证明、项目批准文件、专利证书、获奖文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至所属教学单位。
2.各教学单位审查申报材料,于2025年12月29日上午11点前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教研科研奖励申请表》(附件2)、《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25年度教研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各1份)及相关佐证材料交至教务处(科研处)。
3.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申报材料并拟订奖励方案,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向全院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报学院终审、批准后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同一教研科研成果有多位教职工参与的,由学院第一完成人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请勿重复申报。
2.提供的佐证材料须与申请表中所填报的信息相一致,凡出现佐证材料不符或无佐证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严守诚信底线,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各教学单位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申请,必须在审查意见中予以明确,且不应纳入《2025年度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统计表》。
联系人:李艳 陈金晶
联系电话:62233319
邮箱:kyk62233319@163.com
附件:1.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研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修订)
教务处(科研处)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