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考试氛围,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就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提出如下要求:
一、监考要求
监考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履职尽责,严格按照监考规范,执行监考操作流程。具体要求如下:
1.着装范围内的监考人员应着警服,于考前1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于考试前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监考人员应认真核对考生学生证或身份证件,严禁替考现象出现。
2.考试开始前,监考教师要向学生强调考场纪律;要求学生将已带入考场的手机、电话手表等通讯工具关闭并与教材、笔记、参考书、复习资料、内容摘录、作业本等文字材料或其它物品一起放到指定位置,要求学生清除抽屉里的书籍和纸张等。
3.监考人员考试期间认真巡视考场,不得擅离监考岗位,不得在考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4.监考人员如发现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该学生考试,收回试卷,将考生信息及其违纪(作弊)情节如实填写在《考场记录表》中。
5.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认真清点试卷,按要求填写《考场记录表》,及时交到指定地点。
二、考生须知
1.考生应着警服在考试开始前10分钟,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进入指定考场,主动接受监考人员对身份的核验,并按照学号顺序就坐。
2.除黑色签字笔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带入考场,如带入考场,应按要求放置在指定位置。
3.开考前,在试题卷、答题卷规定位置准确填写姓名、学号、专业、班级等个人信息,不得做其他标记。
4.考试过程中,不准擅自离开考场,不准旁窥、交头接耳,不准抄袭或传递答案,不准与他人传换试卷,不准为他人作弊提供方便。诚信考试,严禁作弊,一经发现作弊行为将严肃处理。
三、坚持工作原则,严肃处理考试违规行为
全体教职员工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考风考纪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将各项考试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考试命题、审批、试卷印制、监考、阅卷等各关键环节,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与操作规范。所有涉考人员不得在“两微一抖”等自媒体平台发布与考试相关的视频、图片、语音、评论等内容。
各教学单位考前应营造良好迎考氛围,及时开展诚信教育,深入了解学生学业情况,针对有多门不及格记录的学生应进行个别谈话,将疏导考前压力与宣传考试纪律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防患于未然。
考试期间,学院将成立由院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院部)负责人组成的巡考组,深入考试第一线,督查监考情况和考试纪律。针对各种作弊和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根据学院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6年6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