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30浏览次数:25

 多媒体教室是学院进行现代化教学的场所之一,为了保证全院正常的多媒体教学秩序,提高多媒体教室的使用效率和利用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多媒体教室是学院多媒体教学的专用教室,不得用于召开会议、聚会、娱乐等活动。

二、多媒体教室的教学活动由培训部根据教务处课表统一安排,电教工作人员按学院课程表对多媒体教室进行授权和管理。

三、课余时间使用多媒体教室,须经培训部允许并将时间地点安排通知电教控制中心后方可使用。

四、教师初次使用多媒体教室应先行学习和熟悉各种多媒体教学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及操作规程,以免因操作不当损坏设备。

五、使用多媒体上课的教师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上课,插卡,电脑、功放、投影机等设备自动打开。下课,直接拔卡,系统关机。

六、投影机长期高温状态下工作很易损坏,为了保护投影机及其灯泡,长时间(30分钟以上)不用,应将其关闭。

七、教师在使用中应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电教工作人员处理。

八、教室的多媒体教学设备安全由班主任和班级多媒体管理员负责,班主任及授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动用设备。

九、未经管理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改动仪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仪器设备,更不准擅自把仪器设备拿出室外使用。

十、教学使用人员对自己使用的多媒体教学课件要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毒处理,以免影响计算机系统的正常工作。

十一、不能修改、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软件和其他教师的课件。

十二、严禁在多媒体教室内吐痰、乱扔杂物等,要注意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十三、本规定由培训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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