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近接劳就服〔2013〕15号文件通知,拟定于2013年7月举办全省职业指导人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条件
高校从事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或担任职业指导课程教学、有意参加职业指导师一至二级考试的人员,同时应具备大学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二、报名方式
请有意报考的同志按文件要求准备好申报材料,并于6月26日前以部门为单位至人事警务处提交所在系关于从事就业指导相关工作或担任职业指导课程教学的证明、和经所在系审核的国家职业指导师全国统一报名表及花名册、所需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劳就服〔2013〕15号文件详见人事警务处网站。
联 系 人:姚芳
联系电话:0551-62233326
(劳就服〔2013〕15号)关于举办全省职业指导人员预通知.doc
人事警务处
2013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