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娜发布时间:2023-10-31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133号,见附件1)和《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见附件2)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申报条件、建设内容、申报限额

(一)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1.申报条件

1)专业人才培养与区域产业发展高度契合,获批国家级或省级“双高计划”专业群内专业优先立项。

2)服务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材料、新能源和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智能家电、生命健康、绿色食品、数字创意等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参与的企业主体参考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在区域产业链条中居主要地位,或在区域产业集群中居关键地位。

3)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结构化专业教学团队;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不低于专职教师的数量。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有基础。依托专业建有相关校企合作平台项目,具有较为完善的组织运行机制推动企业深度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

5)专业办学条件基础好,专业课程资源丰富,实验实训条件完善,人才培养有成效。

6)学校建有完善的专业建设质量保障机制。给予专业发展所需政策扶持,在招生、专业、课程、教材等方面予以政策倾斜,提供相对集中、面积充足的物理空间,每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学校专业结构调整有支持,对停招专业进行改造。

2.建设内容

1)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面向地方产业转型发展和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以强化学生职业胜任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方式方法、保障机制等。鼓励打破常规对课程体系进行大胆革新,探索构建符合人才培养定位的课程新体系和专业新标准。推进“引企入教”,推进启发式、探究式等教学方法改革和合作式、任务式、项目式、企业实操教学等培养模式综合改革,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充分对接。

2)提升专业建设质量

围绕国家和地方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深化专业内涵建设,主动调整专业结构,着力打造特色优势专业,推动专业集群式发展。紧密对接产业链,实现多专业协同,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专业快速发展;依据行业和产业发展前沿趋势,探索高职专业创新发展的建设路径;推进与企业合作成立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引入行业标准和企业资源积极开展国际实质等效的专业认证,促进专业认证与创业就业资格协调联动,全面提高专业建设标准化、国际化水平。

3)开发校企合作课程

引导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材编制和课程建设,设计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关注行业创新链条的动态发展,推动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充分对接,建设一批高质量校企合作课程、教材。以行业企业技术革新项目为依托,紧密结合产业实际创新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增加实践教学比重,把行业企业的真实项目、产品设计等作为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等实践环节的选题来源。依据专业特点,使用真实生产线等环境开展浸润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着力提升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有效提高学生对产业的认知程度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打造实习实训基地

基于行业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生产流程,创新多主体间的合作模式,构建基于产业发展和创新需求的实践教学和实训实习环境。统筹各类实践教学资源,充分利用科技产业园、行业龙头企业等优质资源,构建功能集约、开放共享、高效运行的专业类或跨专业类实践教学平台。通过引进企业研发平台、生产基地,建设一批兼具生产、教学、研发、创新创业功能的校企一体、产学研用协同的大型实训实习基地。

5)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探索校企人才双向流动机制,设置灵活的人事制度,建立选聘行业协会、企业业务骨干、优秀技术和管理人才到高校任教的有效路径。探索实施产业教授岗位计划,完善产业兼职教师引进、认证与使用机制。加强教师培训,共建一批教师企业实践岗位,开展师资交流、研讨、培训等业务,建设成“双师双能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开展校企导师联合授课、联合指导,推进教师激励制度探索,打造高水平教学团队。

6)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

鼓励高校和企业整合双方资源,发挥学校人才与专业综合性优势,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关键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强化校企联合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成果转化、项目孵化等工作,共同完成教学科研任务,共享研究成果,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提升产业创新发展竞争力。大力推动科教融合,将研究成果及时引入教学过程,促进科研与人才培养积极互动,发挥产学研合作示范影响,提升服务产业能力。

7)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强化学校、地方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机构等多元主体协同,形成共建共管的组织架构,探索理事会、管委会等治理模式,赋予改革所需的人权、事权、财权,建设科学高效、保障有力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区域、行业、产业特点,结合学校自身禀赋特征,优化创新资源配置模式,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打造高校产教融合的示范区,实现教育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8)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全面加强就业指导,健全完善分阶段、全覆盖的大学生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体系,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深入推进就业育人,引导毕业生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

3.申报限额

我院申报省级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限额2个。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根据申报专业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确定立项数。项目建设经费为每个专业50000元。

(二)院级专业结构优化调整

1.申报条件

1)能有效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和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或能有效服务重大民生急需;或填补我省专业点空白,对优化我院、我省专业结构有重要贡献。

2.建设内容

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加大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内涵建设,构建布局合理、优势与特色鲜明的专业结构体系。鼓励各系停招、停办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业率低的专业;优先设置服务新兴产业发展、重大民生急需或填补我省空白点的专业,提升专业服务产业的能力。

2)符合学院办学定位,专业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可行,条件保障到位,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

3)本年度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只面向新专业申报。针对设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支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的专业,重大民生急需或填补我省空白点的专业,进行调研论证和规划建设,提高新办专业的办学质量。

3.立项限额与资助额度

1)本年度院级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拟立项2-3个。保障方式和额度为前期调研经费(含差旅费、专家论证费等)每个专业20000元。

2)院级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建设周期为1-2年。各系可根据自身专业建设、专业改造和专业发展需要,对照条件自主申报或联合申报。

3)项目结项方式为完成专业申报备案,列入学院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批复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三)一流核心课程

1.申报条件

1)在线课程

①课程应依托已结项的各类省级课程类建设项目(不包括已立项的省级在线课程类项目)。

②课程性质为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

③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课程师资团队应包含相关专业领域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人员等。

2)线下课程

①课程属于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程,具有完整的课程标准和教案。

②课程设计科学,教学目标清晰,内容符合政治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规范性要求,体现职教特色。

③课程至少已完成两(学)期教学实践,教学效果较好。

④教学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教学能力强,团队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⑤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同一课程负责人牵头的课程限推荐1门。

2.建设内容

1)在线课程

依据 2022 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开展建设。建设周期2年。

(二)线下课程

对标教育部《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标准(线下)》,利用开放式课程教育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及学校自建资源,通过各级网络教学平台及智慧教学工具,实施翻转课堂教学,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引领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高等学校优质课程教学资源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共建共享,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建设周期2年。

3.申报限额

我院限报省级一流核心课程4门。由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申报专业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确定立项数。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50000元。

(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须为人才培养方案中已开课至少2个学期的课程。

2)项目实行“双负责人”制,高校基层教师党支部书记是项目负责人;主讲教师是课程负责人,须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项目要集中教师党支部团队和课程团队优势,打造高质量课程。各教学单位要集合校内外专家、企事业单位精英、知名校友等高层次人才组成课程团队共建课程,注重课内课外一体化融合设计,切实提高课程育人影响力。课程团队成员要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到课程建设中,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领路人。

3)已立项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4)本次推荐申报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须为已立项的院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由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

2. 建设内容

1)课程建设应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总体要求,对标《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国家一流课程建设标准,发挥专业教学优势,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和创新,通过教师的言传身教,结合课程教学中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和思政元素,形成“价值引领、能力培养、知识传授”相融合的教育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爱国情怀、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

2)课程教学教师是主导。课程团队要根据课程性质、团队特点深入开展关心、关爱学生的课外活动,并将其与课内教学活动有效融合,将教师言传身教有机融入课程,通过教师的身体力行让学生处处感受到教师认真、严谨、关爱的师德师风,形成新型的和谐师生关系。

3)教学实施重在价值塑造,教师要把课程思政的理念贯穿教学全过程,把育人作为教学的主要目标之一,形成课程标准,优化教学实施过程,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课堂,使专业课程与思政课程形成协同效应,凸显课程的价值引领功能。

4)教学设计重在过程管理,要在教育教学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以学生的学习成效为目标,深入开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式和学业评价方式改革,合理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实现思想启迪和价值引领。

5)对课程思政教学目标要有明确的考核方式,考核手段应多样化,除考试外,还要通过课堂、实验、讨论、作业和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等方式考核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学生在国家发展和个人前途的交汇点上思考人生,把准人生航向。

6)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指导与监督,通过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课程说课、研讨交流、课堂观摩等形式对课程负责人进行课程思政帮扶。课程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应提升自己修身立德、言传身教的能力,注重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效果的研究与实践,把国家政策、优良传统、学科前沿、学术案例融入课堂教学过程,关注学生价值观的养成,不断提升育人成效。

7)项目建设周期为 2年。

3.验收标准

1)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课程应完成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标准、教案等教学文件。

2)完成一组课程思政教学素材库。每门课程应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优秀案例、言传身教的有效做法、课外关心关爱学生的活动、课程的有效设计与实施成果进行总结凝练,形成素材库,供全校教师学习借鉴。完成 1节“示范教学视频”(主讲教师原则上为课程负责人)及教学设计详案,开展 3节“公开课”教学展示。

3)完成课程思政育人教学效果评价。对标《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国家一流核心课程建设标准,每门课程应根据课程性质、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等,完成本门课程思政育人的教学效果评价。

4.申报限额

我院推荐申报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项目限额3个。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课程进行评审,根据申报课程的基础和相关材料确定立项数。课程建设经费为每门20000元。

(五)教学创新团队

1.申报条件

1)团队师德师风高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个相统一”,推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三全育人”。团队教师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立教,广受师生好评。团队成员无违反师德师风情况。

2)团队结构科学合理。团队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涵盖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实习指导教师和企业兼职教师,骨干成员一般 15至 20人且相对稳定。团队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一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相关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教师占比 40%以上;团队中不少于 3名骨干成员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行业企业高级技术人员兼职任教。

3)团队负责人能力突出。团队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丰富企业实践经历(经验)的专业带头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较高学术成就、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 55 周岁;熟悉相关专业教学标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职业标准,具有课程开发经验。

4)教学改革基础良好。学校重视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团队所在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全部开发并已在教学中。(有效使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承担各级各类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和在线开放课程(含精品课程、资源共享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程、MOOC等)开发,并广泛应用于教学实践。教学改革项目获得国家或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

5)专业特色优势明显。校企合作基础良好,积极承担集团化办学、现代学徒制试点、订单培养等工作,承接过地方、企业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研究课题。学生毕业生对口就业率高,师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奖。中央财政支持建设的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省)级(示范)特色专业、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认定的国家级专业以及安徽省十大新兴产业对接的主要专业优先。具备一定的中外合作基础,推动人才培养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成效显著。

6)保障措施完善健全。学校高度重视,列为重点工程,充分保证团队建设所需经费并纳入年度预算。具有长期稳定的合作企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实习实训设施设备先进,能够满足专业实际需要。教师专业发展制度健全,具有学分制改革的工作基础。

7)本次推荐申报的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原则上要求为已立项的院级教学团队项目。已立项省级质量工程省级教学团队(高水平团队等)项目不得再重复申报。

2.建设内容

以学校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重点专业为基础,依靠高水平、高层次人才队伍, 依托专业团队力量,资助团队落实国家职业标准和专业教学标准,深入开展“三教”改革。鼓励组建跨学校、跨专业的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协作共同体,整合教学资源,积极探索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改革。服务“1”与“X”的有机衔接,制订完善课程标准,构建对接职业标准的课程体系,做好课程总体设计和教学组。织实施,推动课堂教学革命。健全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模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的模式改革。项目建设周期为 2年。

3.申报限额

我院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创新团队限额1-2个。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数量。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项30000元。

(六)技能大师工作室

1.申报条件

主持人申报条件。设主持人 1名,要求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创新协作精神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具有丰富的带徒传技经验,能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2)从事本专业工作 8年以上,原则上年龄不超过 55周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某一专业(职业、领域)技艺精湛、技能高超、贡献突出;近 3年指导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至少一项;

②本人在行业领域相关比赛中获国家级二等奖以上奖项或省级一等奖奖项;

③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做出较大贡献;

④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获得省级技术革新能手或省部级技术能手;

⑤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发明奖等。

工作室运行基本条件:

①工作室原则上设在高等职业院校内,所在学校应能够为工作室提供相应的资金配套支持以及包括场所、设备、人员在内的必要工作条件和保障。

②工作室成员 4-8人(专业相近或相关),其中行业企业人员不少于一半。

③职场特色鲜明,工作环境优良,设施设备齐全,有专门的工作和学习交流场所。

④运行机制良好,制度完善,管理规范,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且岗位职责明确,协作良好,能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

2.申报限额

我院推荐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限额1-2个。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数量。项目建设经费为每项30000元。

(七)教坛新秀

1.申报条件

1)高校工作5年以上,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年龄40周岁以下(198311日后出生)的教师;

2)参评教师须爱岗敬业,教风端正,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参评教师为教学第一线教师,教学工作量饱满,高于所在教研室或课程组平均水平(实际授课时数不得低于每周4课时)。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应在本教研室前三分之一以上;

4)任现职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教研、科研、技术服务成果。在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和学科技能竞赛中取得较好成绩,学生满意度较高。

5)近5年的教学工作中,未出现教学事故或受其它处分。

6)作为主讲教师参加学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或教学能力比赛获二等奖以上,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或安徽省普通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获三等奖以上。

2.建设内容

教坛新秀的遴选和培养,使得高校教师队伍中师德师风高尚、教学业务突出的青年教师脱颖而出;优先选派访问学者、优先资助教学改革等教学类项目、优先使用先进教育资源和设备等措施,促使青年教师在教师风范、教学理念、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方面得到较大提升,成为师德师风的楷模,教书育人的典范,教育教学改革的开拓者和实践者。

3.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教坛新秀,院级先行立项,拟奖励院级教坛新秀3名;拟推荐省级教坛新秀3名,首先在2022年及以前已奖励的院级教坛新秀中由教师自愿申报,如名额不满,则从今年奖励的项目中按得分顺序遴选。

以上(五)(六)(七)为师资类项目,教育厅给我院的申报基数为6项,其中教坛新秀每校推荐限额不超过本校推荐申报省级教学创新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数量。据此,教学创新团队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合计不超过3个,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遴选推荐。

(八)教学研究项目

1. 申报条件

1)已经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方面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

2)项目选题应聚焦我省、我院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和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等遇到的难题、困境,应注重研究质量和解决实际问题,应体现改革创新和避免重复研究。申报项目既要从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出发,又要符合社会和经济发展需求,注重系统研究、整体优化、综合实践,要有一定的推广性。

3)申报的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财力、政策上应有相应的保证。

4)省级一般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重点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重大教学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教授职称且具备领导和统筹整合相关教育资源的能力。学校领导原则上不得申报省级重点、一般教学研究项目。

5)申报省级项目的主持人以前所承担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已按规定程序结题,项目完成情况良好。

6)申报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助教及以上职称,从事高校教学满一年,且无在研的院级教学研究项目。

2. 研究内容

教学改革研究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具有科学性、创新性、前瞻性和实践性。应重点加强对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与人才培养战略、人才培养模式与体制机制、专业建设与数字化升级、课程体系建设与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手段与方法创新、教学管理与基本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优先资助人才培养质量标准、课程标准、教学过程质量标准与评价、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专业评价与认证等职业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研究与实践。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计划,主要支持高校开展新时代青年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改革研究,推进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专业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法改革和保障与评价机制建设。

3.申报限额

1)本年度申报教学研究项目实行院级项目先行立项,拟立项院级教学研究项目重点项目15项;项目研究经费为每项5000元。

2)申报省级项目原则上应为已列入我院立项研究计划且研究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对于2022年立项的院级教研项目且已有阶段性成果的(发表论文1篇以上)优先立项,不足部分从今年新申报项目中择优遴选。省级教研项目研究经费为重大项目每项40000元,重点项目每项1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10000元。

3)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各校申报的重点项目数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校申报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总数的25%。教育厅给我院的申报基数为8项,据此,我院拟推荐申报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不占教学研究项目基数,省教育厅将根据工作需要,委托有关高校对安徽省高等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重大课题研究。

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研项目单设推荐名额,每校不超过项,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根据申报材料的实际情况决定淘汰率和立项等级。

(九)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1.申请条件

1)申请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原则上应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

2)已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教学成果奖励的,不予重复申报。

3)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经过不少于 2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

各部门要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的经验,精心培育、总结教育教学改革成果,积极组织申报。为保证成果主要完成人信息正确无误,请申报人仔细核对,保证汇总表、申报书封面与申报书中的主要完成人的人数、人名信息完全一致。三者信息如不一致,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受理。

2.奖励内容

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应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新成就,代表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的新成果,针对高等职业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能够在教育教学领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健全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发挥引领作用,具有明确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1)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德技并修育人机制,培养工匠精神、职业道德和就业创业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全面成长,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促进信息技术应用,推广应用优质教育资源,注重系统培养和多样成才,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突出高等职业院校办学特点,强化校企协同育人,提高培养质量等方面的成果。

2)推动教学运行与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组织教学质量评价和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机制,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推进教学管理现代化、信息化方面的成果。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整合、创新和发展,显著提高办学效益和人才培养质量,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教育教学改革有进一步的推动和辐射作用的成果。

3. 推荐材料

推荐 2023 年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须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书》、教学成果报告、教学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以及规定的其他材料。

推荐特等奖、一等奖的成果须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鉴定书》或成果验收证明材料。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一式两本或两套)。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验收等相关材料。推荐材料应完整、真实、规范。

4. 申报限额

本次申报教学成果奖实行院级项目先行立项,拟奖励院级教学成果奖18项;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将从今年院级教学成果立项项目中择优遴选,拟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4项,其中申报特等奖不超过1项。

(十)高等继续教育建设项目

由培训部组织专项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请项目申报人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2023118日前将电子版申报书上传至院级质量工程管理系统(http://202.38.95.115/QRMISStu/?OrgCode=12219),逾期不予受理。

(二)专家评审

学院将在20231113日前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在院监察审计处监督下,统计出专家评审结果,根据得分排序产生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拟立项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学院公示

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提交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审定,产生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和立项院级质量工程项目。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学习《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精神,对照各项目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精心谋划,科学填写申报书,力争提高各类项目尤其是竞争类项目申报成功率。

(二)学校将严格把关项目内容,杜绝重复申报,其中课程建设类项目,同一专业同一门课程不得重复申报同类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项,其中个人建设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

(四)在研省级质量工程项目超过2项(含2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教学成果奖、教坛新秀除外。

(五)项目负责人有1项在研项目(省级委托项目除外),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建设类项目;近2年有延期或撤项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质量工程项目。

(六)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对就业率低、招生困难的专业原则上不应安排质量工程项目。学院2023年就业率及报到率排名后10%的专业(面向艰苦行业及农林专业不在此列)原则上不予推荐各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如有申报的,教务处(科研处)将在形式审查中不予通过。

(七)为规范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材料,各项目应严格遵照以下要求填写项目名称,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立项。

1.课程建设类项目:课程名称,如:微生物学、电磁场与电磁波。

2.教学创新团队:课程名称/专业名称+教学创新团队,如:大学语文教学创新团队、会计学专业教学创新团队。

3.教坛新秀:教师姓名,如:李晓光。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教育教学研究的课题命名,如:计算机专业学生系统能力培养的探索与实践。

5.专业结构优化调整项目:专业名称,如: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6.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高职)专业名称+项目类别,如:人工智能服务十大新兴产业特色专业。

7.技能大师工作室(高职):教师姓名,如:李晓光。

8.教学成果奖:以成果命名。(如:以**为抓手,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

以上未竟事宜,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联系人:印荣(电话:13965063771),陈金晶(电话:19855182010

附件: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2023年度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申报指南(高职和继续教育).pdf

附件3:2023年高职和继续教育质量工程项目申报书.rar


 

                                   教务处(科研处)

                                  2023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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