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我院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事件、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事件、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地震、水灾、恐怖袭击、生化袭击事件)等事件类型,结合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学院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来龙 (院长、院党委副书记)
张国昌(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邓生苗 (副院长)
成 员:马杨平 (行财处处长)
吕正保(办公室主任)
薛 蕊(组织宣传处处长)
徐基福 (人事警务处处长)
张 健(监审处处长 )
刘传兰 (教务处处长)
孙 立(学生处处长)
汪家兵(保卫处处长)
陆 薇(法律一系书记)
朱玉璋(法律二系书记)
刘靖华(警察系书记)
桂文丹(公共管理系副书记)
张 玲(信息管理系书记)
杨学志(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
学院突发公共卫生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行财处处长马杨平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林昱及相关同志组成。
特此通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