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落实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让教职工精准了解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政策,确保学院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3月24日上午,学院邀请税务专家在模拟法庭召开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培训会议。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邓生苗参加了培训。
年度汇算清缴是国际通行做法,2019年起,我国实施新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综合税制”下,居民个人需要“合并全年综合所得,按年计算税款,办理年度汇算”。简单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对全年的应缴税款进行清算,计算应退或者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培训会上,龚老师从国税总局公告2022年1号文件说起,帮助教职工初步了解汇算清缴的政策背景,解读什么是年度汇算和哪些人需要办理汇算清缴,重点讲解可享受税前扣除和手机APP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流程,并在培训结束后,现场答疑、指导手机APP清缴操作。本次培训,参训人员与讲师实时互动,气氛活跃,讲师专业、快速解答各类汇算清缴问题,确保参会的教职工对汇算清缴时间、内容、操作流程及相关注意事项应知尽知。
培训结束后,邓生苗就学院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作出安排,一是要求教职工必须依法纳税,树立良好榜样。作为“警”字特色学院,严格贯彻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制度,带头完成2021年度个税汇缴结算。二是要求行财处做好服务指导,提高每位员工个税汇算清缴申报的准确性与合规性,聚焦学院纳税人的“堵点”“痛点”“难点”,确保把个税改革的红利100%送到每一位纳税人手中。三是要求加大政策宣传,定期通报未办理汇算清缴人员。利用会议、通知、微信、邮箱、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宣传个税政策,引起大家高度重视,提示教职工尽快完成个税汇算清缴,对于未完成的定期以适当的方式通报提醒,督促办理。
(行财处 代丽萍62233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