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陈雯婷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3-29浏览次数:0

各科室: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张躬达等同志工作岗位和职务的通知》(皖警院党发〔202222号),经行财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并报人事处备案,陈雯婷同志任行财处会计核算科主办会计,负责账务审核、财务报表、税务申报、个税代征等会计业务。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张躬达等同志工作岗位和职务的通知.pdf

 

 

行政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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