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个性评估第二批报送材料的通知

发布者:尹向兵发布时间:2016-01-18浏览次数:64

院属各有关单位、部门:

因前段时间学院工作任务重、时间紧,为了减轻部门压力,学院将原定于1210日的评估材料统一报送时间延后。同时为了撰写自评报告和分项自评报告的需要,仅要求有关部门报送了主要评估材料的电子稿。现学期即将结束,各项工作基本接近尾声,为了确保下学期的评估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夯实材料基础,以便向评估专家组全面、充分、直观地展示学院近三年来的主要办学做法和成绩,按照学院《个性评估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的要求,现将第二批评估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部门按照学院个性评估《任务分解表》的职责分工,将本部门负责牵头报送的所有纸质材料(含第一批报送材料的纸质材料)于121日和22日报送至评建办(具体报送时间详见《材料报送安排表》),届时评建办将安排专人对接验收材料。《任务分解表》中涉及的基础性材料,如教师手册、学生计分册、试卷、学生实习报告、学生管理日常考核记录、财务会计凭证等,可留存部门备查,无需上报评建办。如对基础性材料的范围把握不准的,可与评建办协商处理。但凡是评建办要求提供的材料,务必按时上报。

二、所有报送材料请按照评估指标体系的“五个度”进行归类,以三级指标为基本单位归档装盒,由部门统一报送,评建办不接受部门科室或教研室单独报送的评估材料。评估资料装盒要相对集中,不同科室或教研室的资料尽量不要单独成盒(确需单独成盒的,按三级指标的“卷一”、“卷二”……编号)。档案盒应张贴统一制式的封面和侧标,封面和侧标对指标名称和材料内容的标注应做到准确、清晰。盒内材料除原始材料外,凡概括性、综述性、总结性材料,请按照《评估材料收集整理规范》的要求规范格式,以确保材料美观、统一。

三、认真做好评估材料的交接验收工作。部门报送的每盒评估材料都要在封面上注明盒内材料目录,封面一式三份,一份装盒,另两份由评建办工作人员检查验收并签字后,部门与评建办各执一份,作为日后材料整改和评估结束退回材料的凭证。

对于目前仍未完成收集、无法在规定时间上报的材料,请各部门填写《未完成任务清单》并附未完成原因(如因责任部门原因导致任务未完成的,请牵头部门注明未完成任务的责任部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评建办。评建办将统筹考虑,联合督查组组织开展材料整改和督办工作。

四、请各牵头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本次纸质评估材料的报送工作,按时上报各项材料。如该材料需要责任部门配合完成的,请各责任部门按照牵头部门的要求上报材料,以确保第二批评估材料整体报送工作顺利开展。

五、部门报送材料后,评建办将组织对材料进行系统梳理并制作、下发整改通知单。届时请各部门按照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利用假期的宝贵时间组织人员做好评估资料的整改工作,确保在下学期开学前完成资料整改任务。

六、如对第二批评估材料报送工作有疑问的,可与学院评建办联系。《未完成任务清单》电子稿可从警院评估群下载。

评建办联系电话:62233578,电子邮箱:54096553@qq.com,qq192164502 

特此通知

附件:1.评估材料报送安排表

      2.未完成任务清单

2016117

附件1

                        评估材料报送安排表

时间

部门名称

121日上午

办公室、组织宣传处、培训部、工会

121日下午

基础部、政治理论部、警体训练部、学生处、教务处

122日上午

人事警务处、实验实训中心、行财处、图书馆

122日下午

法律一系、法律二系、警察系、公共管理系、信息管理系

附件2

                          未完成任务清单

  门:

四级指标编号

材料名称

未完成原因

承诺完

成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