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尹向兵发布时间:2023-07-05浏览次数:1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职院校办学条件达标核查工作的通知》(皖教秘高〔202379 号)要求,安徽省教育厅诊改委专家将于713日进校开展达标工程和诊改工作阶段检查,为做好迎接诊改检查工作,依据诊改要点提示,请各部门优化完善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层面目标、标准文件以及信息化建设内涵,及时补充诊改平台数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校层级目标标准建设

1.学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2022年总结及2023年工作计划。(责任部门:办公室)

2.维护学院诊改网站建设与运行。(责任部门:诊改办)

3. 完善校情数据分析平台建设。(责任部门:诊改办)

二、各层面级数据填报

1.学校层面。完成学校和院属各单位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汇编,组织院属各单位填报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责任部门:办公室)

2.专业层面。完善5项学校层级专业建设相关标准,开展2023年度专业诊改,结合校情数据智能分析平台,及时采集专业关联数据,实现实时预警,实施动态监控、动态调整,强化对不同类别专业建设情况进行在线监测预警和诊断改进。(责任部门:教务处)

3.课程层面。对照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专业所开设课程,完成课程指标质控点数据填报,对不同类别课程的课程建设和课堂活动进行实时监测、分析课程建设状态,形成诊改数据。(责任部门:教务处)

4.教师层面。依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规划,细化建设目标和任务,开展2023年常态化自主诊改,围绕4个一级指标和22个二级指标制定分年度计划,细分工作目标,采集2023年度数据,对教师的业绩情况进行在线监测预警和诊断改进。(责任部门:人事警务处)

5.学生层面。对照学生层面诊改指标要求,完成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指标质控点数据补充,对不同年级学生进行实时监测、分析数据状态,形成诊改数据。(责任部门:学生处)

6.平台建设与应用。按总体规划、协调推进、重点突破、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基于诊断与改进建成校情数据智能分析平台,为学校5个层面的诊改运行及质量保证提供了实时、常态化的信息化支撑。(责任部门:办公室)

三、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各部门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责任部门务必712日前完成平台数据填报工作。

特此通知。

 

 

                           诊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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