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8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12浏览次数:13

因工作需要,经县编委批准,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全额财供人员8名,详见《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表》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16日至4月2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县政务中心6楼北侧会议室)


  3、报名材料:(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本人近期正面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3)毕业(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岗位必须的相关证件。考生需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做出诚信承诺。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报名费收取: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入围后领取面试通知书时缴纳)。


  6、开考比例和改报程序: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果低于开考比例,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考生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二)考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为:综合常识和写作、计算机等。试卷满分为150分。


  笔试时间:2012年5月12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面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合成成绩的计算方法:将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100分折算)与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进行合成,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后的成绩按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集中进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在含山县政府网、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时间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确定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三年内不得调动。


  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报到后7个工作日内从面试入围者中按考试合成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所报专业内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必须达到规定的最低分数线)。


  (1)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


  (3)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


  (4)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


  四、有关事宜


  此次招聘由县监察局予以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555-4958073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0555-4311111


  附件:含山县2012年部分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招聘单位
招聘人数
报考条件要求
备注
专业
学历
年龄
县土地和房屋征收管理局
1
建筑类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1
计算机、公共事业管理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1
房地产评估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县城乡建设
控违拆违办公室
1
汉语言与文秘类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1
法律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1
不限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县重点工程建设
管理局
1
工民建、工程造价、道路与桥梁
本科及以上
30周岁以下
具备工程师或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县文广新局博物馆
1
博物馆、考古、历史
大专及以上
30周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