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26浏览次数:28

各系:

    为切实做好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促进其尽快就业,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15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2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申请求职补贴工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范围

补贴对象是指安徽警官职业学院20112012学年度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截至51日前未实现就业的2012届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以及暂无就业意愿、无正当理由放弃学院提供的就业岗位或应聘机会的除外。

二、发放原则和标准

(一)补贴发放原则。坚持诚实守信、自愿申请、学院评定、公开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 

(二)补贴发放标准。按500/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在求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补贴。

三、申领发放程序

(一)自愿申请。52-11日,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自愿向所在系申请并认真填写《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一式两份)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等),于511日下午下班前交所在系,逾期视为放弃。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全、不真实、有错误,或者申请后通讯方式变更无法联系的,提供的银行卡卡号错误或是过期卡、睡眠卡等,导致申请不能被批准或补助款不能到账的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二)学院初审。毕业班辅导员负责对申请学生的条件进行首次把关,系里审核后交系负责人签字,然后将申请学生信息汇总填入《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 》(附件二),各系514日下午下班前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等送学生处招生就业科,附件2电子版请发至jy12219@163.com

515学院进行审核,515519对符合补贴条件申请人名单的予以公示。

(三)部门联审。531前,学院将《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附件二)、《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附件三)和证明材料等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四)资金拨付。610日前,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求职补贴资金直接划拨到高校毕业生银行个人帐户。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系要广泛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政策和帮扶措施,使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体会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积极赢得全社会的认同和支持,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实现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系、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的申报、审核、发放工作,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各系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

(三)加强监督,落实政策。各位辅导员、各系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一经发现虚报、谎报,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依法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点击下载:附件1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2安徽省2012届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一览表.doc

点击下载:附件3就业失业登记证申领表.doc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处

      201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