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十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3-22浏览次数:32

               

关于举办第二十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学习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我院积极要求进步的教职工和学生入党前的思想政治教育与培养,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经研究,决定举办我院第二十期业余党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2年4月6日2012年4月8日

(二)培训地点:西区学术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本届培训班以理论教学为主。在认真学习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学习党章。主要培训内容有:中国共产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共产党员的条件、权利和义务、入党的规定和程序、争取早日成为合格的共产党员、入党常用文书写作指导等。

三. 考核方式

培训班实行考勤制度和考核制度相结合的办法。

(一)考核项目:1.课堂点名;2.课堂笔记;3.课后讨论;4.撰写学习体会。各系党总支指定一名党员教师负责本系业余党校工作,组织本系学员自学、讨论及考勤,做好讨论安排、讨论记录等工作,并将学习讨论情况报院组织宣传处。除集中上课和讨论外,参训学员要加强自学并做好学习笔记,结合个人实际,撰写一篇字数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二)成绩评定:学员学习成绩由平时成绩(10%)、考查成绩(20%)和考试成绩(70%)三部分构成。平时成绩由各党总支根据学员的自学、讨论、学习态度情况评定;考查成绩根据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的内容和质量,由院组宣处指定专人审阅评定;考试成绩即结业闭卷考试成绩。总评成绩达80分以上者视为学习合格,由学院业余党校统一颁发结业证书。

(三)综合评定:培训班的考核与党员发展相挂钩。

1.结业总评成绩平均分在85分以上,且总成绩排名第一的,在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分配时,可适当增加发展名额。

2.结业总评成绩平均分低于85分,且总成绩排名倒数第一的,在本学期学生党员发展指标分配时,扣除若干名额。

四.计划分配

本期培训计划具体分配如下:法律一系132名,法律二系79名,警察系86名(含试点班10名),公共管理系111名,信息管理系91名,院级各学生社团10名。教职工学员不受名额限制。

五. 几点要求

(一)分配至各班级的培训计划,须在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的前提下,经班级团组织无记名投票推优产生。严禁出现拉票或少数人圈定的行为,有弄虚作假和被举报的,一经查实,支部年度考核将按不合格处理。

(二)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做好本期参训学员的动员和预备党员宣誓工作;各系指定的带队老师要切实负责,做好考勤和管理等工作。学员确有事需事前请假,并由带队老师报总支书记签字,假条要送组宣处备案。凡旷课一次或请假三次(含三次)以上者不予结业。

(三)培训费用由参训学员自理,每人收取培训费30元(含教材费、结业证书费、荣誉证书费、教师授课费、监考费、阅卷费、实践活动费等),由各系指定的带队老师收齐后统一交组织宣传处。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优秀学生,由本人提出申请,总支委员会批准,报组宣处审核确认后,可以免收培训费。

各送训单位或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收费标准。对有禁不止者,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每人需交彩色一寸正装照片2张(背面写上班级、姓名、学号等信息)。

(四)组织宣传处将结合学员的学习、讨论、出勤、考核、成绩等,评选出优秀学员,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结合学员干部的工作表现、成绩等,评选出优秀学员干部,颁发优秀学员干部荣誉证书。

请各党总支(支部)于2012年3月26日下班前将参训学员(包括教职工)花名册(含电子稿)、培训费及照片整理后报送院组织宣传处,并领取教材。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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