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看望慰问学院毕业生烈士家属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29

    为深切缅怀学院毕业生英烈,表达全院师生对英烈家属的关切之心,结合第二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在第八个烈士纪念日到来之际学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纷纷捐物捐款。截至9月29共收到广大党员捐款16000多元9月30日,为表达学院党委对烈士家属的关爱和关心,院党委书记张国昌、院党委副书记胡爱国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方卫胜分别带队前往合肥、芜湖、舒城等地看望慰问我院在政法系统优秀毕业生傅钧烈士、张磊烈士、王敏烈士的家属并送上慰问金,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慰问中,院领导与他们亲切交谈,详细了解了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叮嘱遗属保重身体,健康生活,并代表院党委向家属们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鼓励他们坚定信心,努力创造美好生活,向他们表达崇高的敬意,感谢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作出的贡献。烈士家属表示,感谢各级党委领导长期以来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照顾,他们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乐观面对生活,继续关注和支持警院发展。

据了解,张磊200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县公安局横山派出所民警。2010年7月18日,张磊因公牺牲。2010年8月,张磊被安徽省人民政府追认批准为“革命烈士”。当年,被中共安徽省委追授“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被安徽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彰为首届“全省优秀政法干警”。2011年1月,被公安部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傅钧同志,生前系白湖农场十三大队民警,1996年5月2日在监狱内与重新犯罪的罪犯英勇搏斗,壮烈牺牲,时年21岁。199610月被司法部授予一级英雄模范,1997年被国家民政部授予“革命烈士”称号。王敏同志,生前系舒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自1988年参加工作起,他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检察工作。202169日,王敏在加班过程中突发疾病,经历9天抢救,还是不幸逝世,年仅53岁,93日,安徽省委常委会会议,决定追授王敏同志“安徽省优秀共产党员”、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强调王敏同志是安徽省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是基层干部的先进典型,是全省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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