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组2022年第12次学习材料

发布者:许胜发布时间:2022-11-28浏览次数:10

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

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作出如下决定。
   
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016日至22日在北京举行。这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凝聚力量、团结奋进的大会。大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了国际国内形势,提出了党的二十大主题,回顾总结了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阐述了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等重大问题,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了战略谋划,对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全面部署。大会批准了习近平同志代表十九届中央委员会所作的《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的报告,批准了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习近平同志的报告,深刻阐释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描绘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蓝图,为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指明了前进方向、确立了行动指南,是党和人民智慧的结晶,是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是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体现了党的十九大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体现了党的二十大报告确定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战略、重大举措,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的建设、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出了明确要求。
   
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一批经验丰富、德才兼备、奋发有为的同志进入中央领导机构,充分显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兴旺、充满活力。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继往开来,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前途命运,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于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二、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深入理解内涵,精准把握外延。要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着重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的主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这是党的二十大的主题,明确宣示了我们党在新征程上举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的重大问题。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要郑重宣示,全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为指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持道不变、志不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是要郑重宣示,全党必须恪守伟大建党精神,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保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和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意志品质,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自信自强、守正创新,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是要郑重宣示,全党必须保持自信果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风貌,保持定力、勇于变革的工作态度,永不懈怠、锐意进取的奋斗姿态,使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要郑重宣示,全党必须紧紧扭住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集中一切力量,排除一切干扰,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团结奋斗,是要郑重宣示,我们必须不断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2.深刻领会过去5年的工作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党的十九大以来的5年,是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5年。5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接踵而至的巨大风险挑战,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推向前进,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事关长远的大事要事,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党的十八大召开10年来,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10年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在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取得的。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两个确立是党在新时代取得的重大政治成果,是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决定性因素。全党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深刻领会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实践告诉我们,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和实践新要求,迫切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回答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党治国理政的一系列重大时代课题。我们党勇于进行理论探索和创新,以全新的视野深化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集中体现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提出的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概括了这一思想的主要内容,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切实做到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在新时代伟大实践中不断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4.深刻领会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的使命任务。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步走战略安排进行了宏观展望,重点部署了未来5年的战略任务和重大举措。这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准备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考验。前进道路上,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是我们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至关紧要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5.深刻领会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和本质要求。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概括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即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大对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作出科学概括: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高质量发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个概括是党深刻总结我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历史经验,对我国这样一个东方大国如何加快实现现代化在认识上不断深入、战略上不断成熟、实践上不断丰富而形成的思想理论结晶,我们要深刻领会、系统把握,特别是要把这个本质要求落实到各项工作之中。
    6.深刻领会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在经济建设上,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在政治建设上,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全面发展协商民主,积极发展基层民主,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在文化建设上,要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在社会建设上,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7.深刻领会教育科技人才、法治建设、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把握国内外发展大势,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布局中突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法治保障、国家安全工作。在教育科技人才上,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技自立自强、人才引领驱动,加快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在法治建设上,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在国家安全上,要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健全国家安全体系,增强维护国家安全能力,提高公共安全治理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8.深刻领会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等方面的重大部署。在国防和军队建设上,要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全面加强人民军队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练兵备战,全面加强军事治理,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在港澳台工作上,要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落实爱国者治港爱国者治澳原则,落实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支持香港、澳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坚持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牢牢把握两岸关系主导权和主动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团结广大台湾同胞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坚定反促统。在外交工作上,要始终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致力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坚定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积极参与全球治理体系改革和建设,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
   
9.深刻领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我们解决了党内许多突出问题,但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将长期存在,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将长期存在。全党必须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必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要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使我们党坚守初心使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三、认真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宣传
    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把着力点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上;聚焦到党的十九大以来的重大成就和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上;聚焦到把握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上;聚焦到中国式现代化在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突破上;聚焦到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上;聚焦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是深受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拥护和信赖的领导集体上;聚焦到习近平总书记是全党拥护、人民爱戴、当之无愧的党的领袖上。
    1.切实抓好学习培训。紧密结合党中央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主题教育,面向全体党员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全员培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将举办新进中央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系统学习计划,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各地区各部门要举办培训班、学习班,集中一段时间对全国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轮训,分期分批对党员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基层党组织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作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课堂教学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对相关教材修订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在学习培训中,要运用好《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辅导材料。
   
2.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从现在起到明年年初,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活动。党中央将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宣讲团,赴各省区市开展宣讲。各地要参照这一做法,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宣讲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进行宣讲。坚持领导带头,中央政治局同志和各省区市、中央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所在地方、分管领域亲自宣讲,各级党政军群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宣讲,以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学习。开展面向党外人士的宣讲工作,增进党外人士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知认同。要着力增强宣讲的说服力、亲和力和针对性、有效性,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老百姓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
   
3.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各级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要精心策划、集中报道,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全党全社会对党的二十大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宣传报道更接地气、更动人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要积极开展网络宣传,把网络传播平台作为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的重要阵地,坚持分众化、差异化、精准化,开设网上专题专栏,制作推出新媒体产品,开展网上访谈互动,在网络宣传上展现新面貌、新作为,推动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要精心组织对外宣传,多渠道宣介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介我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举措,充分反映国际社会的积极评价,生动展示我们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
  
 4.深入开展研究阐释。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确定一批重大研究选题,组织专家学者深入研究,撰写刊发一批有分量的理论文章。组织召开系列理论研讨会,交流研究成果,深化思想认识。中央主要媒体要通过推出权威访谈、开设专栏等形式,从不同角度撰写推出相关文章,分析背景、提取要点,进一步延伸阐释深度和广度,各省区市主要报刊理论专版、专刊同步开设相关专栏。针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各媒体要主动邀请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深入解读,加强正面引导,回应关切。针对思想理论领域可能出现的模糊认识和错误观点,要组织专家学者撰写重点理论文章和短文短评,及时进行辨析澄清。
   
四、坚持知行合一,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立足我国改革发展、党的建设实际,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体现到做好今年各项工作和安排好今后工作之中。
   
1.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推动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要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完善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确保全党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团结统一。要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切实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要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抓住解决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明确要求,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防范化解风险挑战。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从未遇到过的,给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直接考验我们的斗争勇气、战略能力、应对水平。要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精神状态和责任担当,始终做好应对最坏情况的准备,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知难而进、迎难而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要加强斗争精神和斗争本领养成,着力增强防风险、迎挑战、抗打压能力,主动识变应变求变,主动防范化解风险,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4.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持战略定力,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不断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要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组织实施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计划,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要加强实践锻炼、专业训练,注重在重大斗争中磨砺干部,增强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党中央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专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抓好落实,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热潮。各级组织、宣传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组织部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宣传部门要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营造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浓厚氛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
    2.牢牢把握正确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着力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要严格按照党中央精神全面准确开展宣传,把准方向、把牢导向,牢牢把握宣传引导的主导权、话语权。要加强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阐释引导,全面客观、严谨稳妥,解疑释惑、疏导情绪,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加强对各类宣传文化阵地的管理,防止错误思想言论和有害信息传播。
   
3.着力提升实际效果。要坚持贴近实际、尊重规律,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新期待,努力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吸引力感染力和针对性实效性。要创新形式载体,丰富方法手段,善于运用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方式,采取富有时代特色、体现实践要求的方法,在拓展广度深度上下功夫,使学习宣传既有章法、见力度,更重质量、强效果。要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应用,强化互动化传播、沉浸式体验,努力扩大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正能量产生大流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情况报告党中央。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

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

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110日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会议指出,要适应病毒快速传播特点,切实落实四早要求,以快制快,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要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采取更为坚决、果断措施攻坚,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要坚持科学精准防控,提高防疫工作的有效性,准确分析疫情风险,进一步优化调整防控措施,在隔离转运、核酸检测、人员流动、医疗服务、疫苗接种、服务保障企业和校园等疫情防控、滞留人员疏解等方面采取更为精准的举措。要大力推进疫苗、药物研发,提高疫苗、药物有效性和针对性。要在落实各项防疫举措的同时加强分析研判,必要的防疫举措不能放松,既要反对不负责任的态度,又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纠正层层加码一刀切等做法。要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尽力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要做好重点人群疫苗接种等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屏障。

会议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

 

 

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不动摇,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积极应对全球多轮疫情流行的冲击,最大程度保护了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积极成果。11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研究部署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抓好疫情防控和优化调整措施的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当前,新冠病毒仍在持续变异,全球疫情仍处于流行态势,国内新发疫情不断出现。我国是人口大国,脆弱人群数量多,地区发展不平衡,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一些地区的疫情还有一定规模。受病毒变异和冬春季气候因素影响,疫情传播范围和规模有可能进一步扩大,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必须保持战略定力,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适应病毒快速传播特点,以快制快,采取更为坚决、果断的措施,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集中力量打好重点地区疫情歼灭战。各地各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定不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定不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坚定不移贯彻动态清零总方针,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是放松防控,更不是放开、躺平,而是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和新冠病毒变异的新特点,坚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针,进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落实党中央部署,积极稳妥抓好防控措施的优化调整

党中央对进一步优化防控工作的二十条措施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把各项优化措施落实到位。

(一)对密切接触者,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及时准确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判定密接的密接。

(三)将高风险区外溢人员“7天集中隔离调整为“7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四)将风险区由高、中、低三类调整为高、低两类,最大限度减少管控人员。原则上将感染者居住地以及活动频繁且疫情传播风险较高的工作地和活动地等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高风险区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不得随意扩大;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划定为低风险区。高风险区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符合解封条件的高风险区要及时解封。

(五)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由“7天集中隔离或7天居家隔离调整为“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不前往人员密集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严格按照第九版防控方案确定的范围对风险岗位、重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不得扩大核酸检测范围。一般不按行政区域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只在感染来源和传播链条不清、社区传播时间较长等疫情底数不清时开展。制定规范核酸检测的具体实施办法,重申和细化有关要求,纠正一天两检一天三检等不科学做法。

(七)取消入境航班熔断机制,并将登机前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调整为登机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八)对于入境重要商务人员、体育团组等,点对点转运至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开展商务、训练、比赛等活动,期间赋码管理,不可离开管理区。中方人员进入管理区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完成工作后根据风险大小采取相应的隔离管理或健康监测措施。

(九)明确入境人员阳性判定标准为核酸检测Ct<35,对解除集中隔离时核酸检测Ct35—40的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如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十)对入境人员,将“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调整为“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入境人员在第一入境点完成隔离后,目的地不得重复隔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十一)加强医疗资源建设。制定分级分类诊疗方案、不同临床严重程度感染者入院标准、各类医疗机构发生疫情和医务人员感染处置方案,做好医务人员全员培训。做好住院床位和重症床位准备,增加救治资源。

(十二)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制定加快推进疫苗接种的方案,加快提高疫苗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特别是老年人群加强免疫接种覆盖率。加快开展具有广谱保护作用的单价或多价疫苗研发,依法依规推进审批。

(十三)加快新冠肺炎治疗相关药物储备。做好供应储备,满足患者用药需求,尤其是重症高风险和老年患者治疗需求。重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做好有效中医药方药的储备。加强急救药品和医疗设备的储备。

(十四)强化重点机构、重点人群保护。摸清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患者、孕产妇、血液透析患者等群体底数,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优化对养老院、精神专科医院、福利院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的管理。

(十五)落实四早要求,减少疫情规模和处置时间。各地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多渠道监测预警和多点触发机制,面向跨省流动人员开展落地检,发现感染者依法及时报告,第一时间做好流调和风险人员管控,严格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避免战线扩大、时间延长,决不能等待观望、各行其是。

(十六)加大一刀切、层层加码问题整治力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防控政策,严禁随意封校停课、停工停产、未经批准阻断交通、随意采取静默管理、随意封控、长时间不解封、随意停诊等各类层层加码行为,加大通报、公开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发挥各级整治层层加码问题工作专班作用,高效做好举报线索收集转办,督促地方及时整改到位。卫生健康委、疾控局、教育部、交通运输部等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系统的督促指导,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切实起到震慑作用。

(十七)加强封控隔离人员服务保障。各地要建立生活物资保障工作专班,及时制定完善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封闭小区配送、区域联保联供等预案,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全面摸排社区常住人口基础信息,掌握空巢独居老年人、困境儿童、孕产妇、基础病患者等重点人员情况,建立重点人员清单、疫情期间需求清单。优化封闭区域终端配送,明确生活物资供应专门力量,在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打通配送最后一米。指导社区与医疗机构、药房等建立直通热线,小区配备专车,做好服务衔接,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急危重症抢救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诊,保障居民治疗、用药等需求。做好封控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加大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的关心帮助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实际困难。

(十八)优化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完善校地协同机制,联防联控加强校园疫情应急处置保障,优先安排校园转运隔离、核酸检测、流调溯源、环境消毒、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提升学校疫情应急处置能力,支持学校以快制快处置疫情。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教育部门防控措施,坚决落实科学精准防控要求,不得加码管控。教育部和各省级、地市级教育部门牵头成立工作专班,逐一排查校园随意封控、封控时间过长、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生活保障跟不上、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不一致等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整治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级教育部门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及时受理、转办和回应,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解决反馈机制,及时推动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

(十九)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防控措施。各地联防联控机制要成立专班,摸清辖区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底数,一企一策”“一园一策制定疫情防控处置预案。落实企业和工业园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从企业、园区管理层到车间班组、一线职工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细化全环节、全流程疫情防控台账。严格返岗人员涉疫风险核查,确认健康后方可返岗。加强对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员工的生活、防疫和轮岗备岗保障,完善第三方外包人员管理办法,严格社会面人员出入管理。发生疫情期间,要全力保障物流通畅,不得擅自要求事关产业链全局和涉及民生保供的重点企业停工停产,落实好白名单制度。

(二十)分类有序做好滞留人员疏解。发生疫情的地方要及时精准划定风险区域,对不在高风险区的外地人员,评估风险后允许其离开,避免发生滞留,返程途中做好防护。发生较多人员滞留的地方,要专门制定疏解方案,出发地与目的地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外溢的前提下稳妥安排,交通运输、民航、国铁等单位要积极给予交通运力保障。目的地要增强大局意识,不得拒绝接受滞留人员返回,并按照要求落实好返回人员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外溢,也不得加码管控。

三、强化风险防范,把应对风险隐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地各部门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做好优化调整措施实施中的有序工作衔接,把握关键环节,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应对,确保疫情风险总体可控。

(一)关于风险人员管控。各地要严格做好集中隔离点的管理,避免隔离点交叉感染。指导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在居家隔离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者仍实行集中隔离。要加强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作业期间的闭环管理和个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感染。指导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落实有关要求,一旦检出阳性,立即开展传播风险研判并追踪管理相关风险人员,防止疫情外溢。

(二)关于风险区域划定。各地在疫情发生后,要及时划定高风险区并对外发布。一般以单元、楼栋为单位划定高风险区,在疫情传播风险不明确或存在广泛社区传播的情况下,可适度扩大高风险区划定范围。

(三)关于外防输入措施的调整。各地要做好集中隔离资源储备,规范设置集中隔离点并严格实施管理。加强入境人员居家隔离期间的规范管理。对免隔离闭环管理区(闭环泡泡)内外方和中方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个人防护、核酸检测等要求,严防破环。对核酸检测Ct35—40的入境人员予以进一步甄别,24小时后再完成一次核酸检测,如核酸检测Ct<35,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或方舱医院隔离治疗;如核酸检测Ct≥35,一般为既往感染,居家隔离期间三天两检、赋码管理、不得外出。

四、加强优化调整工作的组织保障

落实好优化调整防控措施,要突出抓好政策解读、培训指导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避免和消除对措施优化调整的误读,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坚决守住不发生大规模疫情的底线。

(一)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强调继续坚持我国疫情防控总策略总方针,引导全社会充分认识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持动态清零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进一步优化防控措施是为了防控更加科学精准,决不能造成放松疫情防控,甚至放开、躺平的误读。引导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的优化调整是基于病毒变异的特点,既是科学的更是必要的,争取广大群众和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理解和支持,筑牢群防群控基础。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群众关切。

(二)加强工作指导和各级培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业本领域优化调整工作的指导,完善配套政策,督促各项措施落实。各地要准确把握政策要义,进行全面部署,细化具体工作要求,深入开展面向各级防控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组织培训,推动提升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各级联防联控机制、基层防控一线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明确责任分工,结合实际周密组织实施,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不折不扣落实各项任务。要充分认识抗疫斗争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斗争本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力做好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保障,切实满足疫情处置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看病就医等基本民生服务,尽力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做好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坚决打赢常态化疫情防控攻坚战。要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既要反对不负责任的态度,不能落实不到位,造成防控风险放大,又要反对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把优化调整的措施抓扎实,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实际行动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良好成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19948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2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2110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国家的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的财政收支,国有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以及其他依照本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三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审计评价,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

第四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报告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及其绩效的审计情况,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五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第二章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

第七条 国务院设立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主管全国的审计工作。审计长是审计署的行政首长。

第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的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

第九条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其审计管辖范围内设立派出机构。

派出机构根据审计机关的授权,依法进行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经费,应当列入预算予以保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应当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队伍。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审计人员遵守法律和执行职务情况的监督,督促审计人员依法履职尽责。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审计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其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活动,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及其相关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十五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七条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审计机关负责人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审计机关负责人没有违法失职或者其他不符合任职条件的情况的,不得随意撤换。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上一级审计机关的意见。

 

第三章 审计机关职责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九条 审计署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对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国务院总理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

第二十条 审计署对中央银行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审计机关对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以及其他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遇有涉及国家财政金融重大利益情形,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国务院批准,审计署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金融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或者审计。

第二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对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审计机关对国有资源、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公共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五条 审计机关对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六条 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审计机关可以对被审计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经济社会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七条 除本法规定的审计事项外,审计机关对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事项,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十八条 审计机关可以对被审计单位依法应当接受审计的事项进行全面审计,也可以对其中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第二十九条 审计机关有权对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地方、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第三十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发现经济社会运行中存在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或者向有关主管机关、单位通报。

第三十一条 审计机关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审计机关之间对审计管辖范围有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审计机关确定。

上级审计机关对其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可以授权下级审计机关进行审计,但本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条规定的审计事项不得进行授权;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审计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但是应当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

第三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三十三条 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单位依法属于被审计单位的,审计机关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有权对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进行核查。

 

第四章 审计机关权限

第三十四条 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审计机关的规定提供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包括电子数据和有关文档。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拖延、谎报。

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审计机关对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需要向被审计单位核实有关情况的,被审计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第三十五条 国家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应当按照规定向审计机关开放。

审计机关通过政务信息系统和数据共享平台取得的电子数据等资料能够满足需要的,不得要求被审计单位重复提供。

第三十六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和资产,有权检查被审计单位信息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被审计单位不得拒绝。

第三十七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有权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协助审计机关工作,如实向审计机关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审计机关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被审计单位在金融机构的账户。

审计机关有证据证明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将公款转入其他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有权查询有关单位、个人在金融机构与审计事项相关的存款。

第三十八条 审计机关进行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不得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必要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有权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对其中在金融机构的有关存款需要予以冻结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通知财政部门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暂停拨付与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直接有关的款项,已经拨付的,暂停使用。

审计机关采取前两款规定的措施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十九条 审计机关认为被审计单位所执行的上级主管机关、单位有关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规定与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应当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单位纠正;有关主管机关、单位不予纠正的,审计机关应当提请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依法处理。

第四十条 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机关通报或者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一条 审计机关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可以提请公安、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海关、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机关予以协助。有关机关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五章 审计程序

第四十二条 审计机关根据经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事项组成审计组,并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被审计单位应当配合审计机关的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第四十三条 审计人员通过审查财务、会计资料,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信息系统,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

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应当不少于二人,并出示其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四十四条 审计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后,应当向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组的审计报告。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报送审计机关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组的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审计组应当将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审计机关。

第四十五条 审计机关按照审计署规定的程序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进行审议,并对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组的审计报告提出的意见一并研究后,出具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依法应当给予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需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处罚的,审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

审计机关应当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并报上一级审计机关。审计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六条 上级审计机关认为下级审计机关作出的审计决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可以责成下级审计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必要时也可以直接作出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的,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的,由审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十八条 被审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转移、隐匿、篡改、毁弃财务、会计资料以及与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有关的业务、管理等资料,或者转移、隐匿、故意毁损所持有的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违反预算的行为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下列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

(二)责令限期退还被侵占的国有资产;

(三)责令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四)责令按照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其他处理措施。

第五十条 对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审计机关、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区别情况采取前条规定的处理措施,并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十一条 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

审计机关依法责令被审计单位缴纳应当上缴的款项,被审计单位拒不执行的,审计机关应当通报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五十二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将整改情况报告审计机关,同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应当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审计机关应当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领导干部和制定政策、完善制度的重要参考;拒不整改或者整改时弄虚作假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三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务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机关作出的有关财政收支的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请审计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裁决,本级人民政府的裁决为最终决定。

第五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国家规定,审计机关认为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应当给予处分的,应当向被审计单位提出处理建议,或者移送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机关、单位处理,有关机关、单位应当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五十五条 被审计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报复陷害审计人员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或者泄露、向他人非法提供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审计工作的规定,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

审计机关和军队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涉及军地经济事项实施联合审计。

第六十条 本法自199511日起施行。19881130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条例》同时废止。

 

  

习近平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强调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在陕西省延安市、河南省安阳市考察时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扬延安精神和红旗渠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不懈奋斗。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办公厅主任丁薛祥陪同考察。

1026日至28日,习近平分别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陕西省委书记刘国中和省长赵一德,河南省委书记楼阳生和省长王凯陪同下,深入陕西延安市和河南安阳市的农村、学校、红色教育基地、文物保护单位等进行调研。

延安是革命老区,也曾是深度贫困地区。习近平一直挂念陕北的老乡们。20152月,习近平在延安主持召开陕甘宁革命老区脱贫致富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当地推进脱贫攻坚指明了方向。党的二十大闭幕后,习近平第一次外出考察来到延安,看看老乡们脱贫后生活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乡村振兴怎么搞。

26日下午,习近平一下火车,就乘车前往延安市安塞区高桥镇南沟村。正值金秋,山上苹果园硕果累累,一片丰收景象。习近平走进果园,向现场采摘的果农了解今年苹果收成,同老乡们亲切交流,并采摘了一个红红的大苹果。习近平详细询问苹果种植技术、采摘方法、品种质量、销售价格、村民收入以及如何发展苹果种植和其他产业等,老乡们一一回答。习近平十分关心灌溉和用水问题,老乡们告诉总书记,他们通过筑水坝、搞滴灌和精细化管理,有效解决了用水和灌溉问题。习近平称赞说,这就是农业现代化,你们找到了合适的产业发展方向。

在村苹果洗选车间,习近平听取当地苹果产业发展情况,并察看分拣装箱生产线。现场摆放了当地种植的各种苹果和深加工产品,习近平饶有兴趣地一一端详,仔细听取介绍,对当地发展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带动老乡们增收致富的做法表示肯定。

车间外,老乡们聚集在一起,高声向总书记问好。习近平同老乡们拉起家常,回忆当年他在陕北的知青岁月。习近平对老乡们说,我在陕北生活了7年,当年看到老乡们生活很艰苦,心里就想着怎么样让大家生活好起来。这次来延安,看到一派硕果累累的丰收景象,交通条件大为改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过去陕北老乡们修梯田、种庄稼,面朝黄土背朝天,抡起老锄头干活,广种薄收,十分辛苦,如今山坡上退耕还林种上了苹果,老乡们有工作、有稳定收入,孩子有好的教育,老人都有医保,生活越来越好。从陕北的变化就可以看到中国的变化。习近平指出,现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目标已经实现,绝对贫困问题解决了,老乡们过上了好日子,但还要继续努力往前走,让生活越来越美好。陕北的气候、光照、纬度、海拔等非常适宜发展苹果种植,加上滴灌技术、矮化种植技术、选果生产线等不断发展,就地卖出,销路不愁,大力发展苹果种植业可谓天时地利人和,这是最好的、最合适的产业,大有前途。习近平强调,中国共产党是人民的党,是为人民服务的党,共产党当家就是要为老百姓办事,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把富民政策一项一项落实好,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老乡们生活越来越红火。老乡们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随后,习近平来到延安中学枣园校区。延安中学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中学,是在老一辈革命家、教育家、党和国家领导同志亲切关怀和精心培育下成长起来的,具有光荣历史和优良革命传统,为革命老区培养了大批人才。习近平走进学校教育史馆,了解学校总体办学情况。习近平希望延安中学坚持用延安精神教书育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弘扬革命传统,培育时代新人。

在学生餐厅,各式各样的饭菜色香味俱全。习近平详细察看,向厨师们了解饭菜的价格和口味,叮嘱他们确保质量、注意卫生,让同学们吃得放心舒心。

教学楼里,学生们正在上课。习近平走进高一(2)班教室,同师生亲切交流,问同学们有什么理想,长大后想做什么。一位同学说将来想当李时珍那样的医生,另一位同学说想考大学药剂专业,还有一位同学说想学外语、将来当一名外交翻译。习近平听了十分高兴,称赞他们人生目标明确,理想高尚。他勉励同学们从小树立远大理想,立志成为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确保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离开学校时,夜幕降临。同学们走出教室,鼓掌欢送总书记。习近平向大家挥手致意。

28日上午,习近平来到河南安阳林州市红旗渠纪念馆。上世纪60年代,当地人民为解决靠天等雨的恶劣生存环境,在党和政府支持下,在太行山腰修建了引漳入林水利工程,被称为“人工天河”。习近平走进展馆,依次参观了“千年旱魔,世代抗争”、“红旗引领,创造奇迹”、“英雄人民,太行丰碑”、“山河巨变,实现梦想”、“继往开来,精神永恒”等展览内容。习近平指出,红旗渠就是纪念碑,记载了林县人不认命、不服输、敢于战天斗地的英雄气概。要用红旗渠精神教育人民特别是广大青少年,社会主义是拼出来、干出来、拿命换来的,不仅过去如此,新时代也是如此。没有老一辈人拼命地干,没有他们付出的鲜血乃至生命,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我们要永远铭记他们。今天,物质生活大为改善,但愚公移山、艰苦奋斗的精神不能变。红旗渠很有教育意义,大家都应该来看看。随后,习近平实地察看红旗渠分水闸运行情况,详细了解分水闸在调水、灌溉、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红旗渠修建过程中,300名青年组成突击队,经过15个月的奋战,将地势险要、石质坚硬的岩壁凿通,这个输水隧洞被命名为青年洞。习近平拾级而上,来到青年洞,沿步道察看红旗渠。习近平强调,红旗渠精神同延安精神是一脉相承的,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历史记忆,永远震撼人心。年轻一代要继承和发扬吃苦耐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摒弃骄娇二气,像我们的父辈一样把青春热血镌刻在历史的丰碑上。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也就是一两代人的事,我们正逢其时、不可辜负,要作出我们这一代的贡献。红旗渠精神永在!

28日下午,习近平考察了位于安阳市西北郊洹河南北两岸的殷墟遗址。殷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文献可考、为考古发掘所证实的商代晚期都城遗址。习近平步入殷墟博物馆,仔细观摩青铜器、玉器、甲骨文等出土文物。随后,习近平来到车马坑展厅,察看商代畜力车实物标本和道路遗迹。他指出,殷墟出土的甲骨文为我们保存3000年前的文字,把中国信史向上推进了约1000年。殷墟我向往已久,这次来是想更深地学习理解中华文明,古为今用,为更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提供借鉴。中国的汉文字非常了不起,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离不开汉文字的维系。在这方面,考古事业居功至伟。考古工作要继续重视和加强,继续深化中华文明探源工程。中华文明源远流长,从未中断,塑造了我们伟大的民族,这个民族还会伟大下去的。要通过文物发掘、研究保护工作,更好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习近平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党创新理论的“根”,我们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根本途径是“两个结合”。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增强做中国人的自信心和自豪感。

陈希和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分别参加上述有关活动。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

“罗阳青年突击队”队员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112日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罗阳青年突击队”的队员们回信,勉励他们学习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航空强国积极贡献力量。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你们以罗阳同志为榜样,扎根航空装备研制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携手拼搏奉献,这种团结奋斗的精神非常可贵。

习近平指出,你们在信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青春在建设航空强国的火热实践中绽放光芒,说得很好。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需要各行各业青年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希望你们继续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推动航空科技自立自强上奋勇攀登,在促进航空工业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回信全文另发)

20121126日,习近平总书记对歼-15舰载机研制现场总指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罗阳因公殉职一事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罗阳同志优秀品质和可贵精神。2013年以来,航空工业集团以“罗阳青年突击队”为载体,组织广大青年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学罗阳、做先锋,累计有37万人次参与其中。近日,沈飞公司第一批“罗阳青年突击队”队员代表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十年来在科研生产一线学习践行罗阳同志精神的收获,表达继续奋力拼搏、矢志报国的决心。

 

习近平给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沈飞

“罗阳青年突击队”队员们的回信

 

航空工业集团沈飞“罗阳青年突击队”的同志们:

你们好!来信收悉。你们以罗阳同志为榜样,扎根航空装备研制一线,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携手拼搏奉献,这种团结奋斗的精神非常可贵。

你们在信中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让青春在建设航空强国的火热实践中绽放光芒,说得很好。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成现实,需要各行各业青年勇挑重担、冲锋在前。希望你们继续弘扬航空报国精神,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在推动航空科技自立自强上奋勇攀登,在促进航空工业高质量发展上积极作为,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习近平

20221112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