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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调“四个严格禁止” 加强节日廉政监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3日浏览量:66

强调“四个严格禁止” 加强节日廉政监督

     警院严令禁止元旦春节期间违规违纪收送钱物

本网讯 元旦、春节期间,历来是少数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收送钱物的易发高发时期。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和学院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日前,学院纪委发出紧急通知,严令禁止党员干部借节日之名违规违纪收送钱物。

通知规定,本次严格禁止违规违纪收送钱物的对象是:学院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管钱、管物和学生管理等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禁止的内容是:严格禁止接受下属单位以及个人送予的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现金、购物卡及物品;严格禁止接受与学院有采购、工程等业务往来的对象送予的现金、购物卡及物品;严格禁止接受学生及其家长、亲属送予的现金、购物卡及物品;严格禁止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影响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现金、购物卡及物品。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召开主题会议,多渠道、多形式地宣传“四个严格禁止”内容要求,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各基层单位、部门要理解、支持和配合学院关于严格禁止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收送钱物工作,做到令行禁止。院纪委还同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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