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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就试点专业建设派员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编辑:李家峰三审:鲁红媛 浏览量:4

我院就试点专业建设派员深入基层司法所调研

本网讯 62日下午,受学院指派,院教务处、警察系有关同志一行6人前往肥西县高刘镇司法所,邀请有关人员参加法律事务(司法所工作方向)专业建设论证会,就该试点专业的培养方案听取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意见。本次活动得到省司法厅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厅基层处、合肥市司法局、肥西县司法局的有关同志以及来自包河区望湖街道、高刘镇、岗集镇、双墩镇、三十岗等司法所的所长参加了论证会。

    论证会由省司法厅基层处副处长桂勇主持。我院警察系主任潘家永首先向与会的同志介绍了我院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的情况,以及政法系统招录体制改革基本情况和我院法律事务专业(司法所工作方向)培养方案制定的背景。

    与会人员在充分肯定了该培养方案的同时,也紧密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和用人需求,重点就培养规格、实践教学和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等提出了建议。大家比较关心的是学校应注重学生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的培养和热爱基层工作品质的养成。

论证会上,大家还就社区矫正和心理咨询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交流。会后,我院代表参观了高刘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室,翻阅了社区矫正档案,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有了更直观的了解。(通讯员 杨学志)

(校园网200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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