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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全院教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8日浏览量:57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教职工2013年度健康体检工作,避开年度体检高峰期,经院领导同意,今年健康体检工作提前至三月份在省立医院进行,现将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全院在编在岗、离退休教职工。

二、体检内容和项目:

身高体重、血压脉搏、内外科、耳鼻咽喉科、眼科、尿常规、血常规、血脂(二项)、空腹血糖、肝功能(二项)、肾功能(三项)、甲胎蛋白(AFP)定量、癌胚抗原(CEA)定量、腹部B超(肝、胆、胰、脾、双肾)、DR胸片、血HP-Ab、血钙、盆腔B超(女性)、乳腺彩超(女性)、妇科(已婚女性)、前列腺B超(男性)、血流变(45岁以上)、心电图(离、退休人员)。

三、体检地点:省立医院医学保健中心三楼(地址:庐江路19号)

四、体检时间及人员安排

326(星期二)早晨7:00:离退休及各系、部教职工

330(星期六)早晨7:00:院领导、行政、教辅部门及26日未体检的教职工

五、体检注意事项

1.受检者于检查前一日晚餐后禁食,晚12点后禁水至次日晨体检;检查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检查前一天最好禁食牛奶、豆制品、糖类、高脂肪等食品,避免剧烈运动,注意休息。

2.车辆安排:另行通知。

3.教职工需扩大检查范围的,费用自理。

4.医院免费供应早餐(抽血、腹部B超检查后就餐)。

5.请携带体检卡,体检卡丢失的不影响本次体检,凭客户资料表到医学保健中心三楼前台排队换取体检单,全部检查项目完毕后,将体检单交至前台。

6.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单位、本部门人员严格按照客户资料表时间参加体检,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的,应事先与行财处林昱同志联系(电话:62233679),无故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期间行财处有专人在现场联络协调。体检结果在全部体检完成后通知本人。

7.严禁代检。若出现代检,所发生费用直接从被代检者工资中划扣,请各部门负责人加大宣传力度。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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