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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29日浏览量:4

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2013——2014学年度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以下简称“人才培养数据平台”)填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学院数据信息收集上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衡量学院各项办学指标是否符合办学要求的重要依据,也是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的主要参考。因此,各责任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确定专人分管和负责,按照即时发生、即时填报、即时生成汇总的原则要求完成数据填报,并确保填报的数据原始真实、及时可用,对所填报数据的原始性和真实性负责。

二、各责任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要按照任务分解表的要求,认真做好任务的二次分解工作,确保各项指标填报任务落实到人。对于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完成的报表,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填报,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填报,不得互相推诿皮。

三、本次填报数据使用v2.14a001版(2014年平台版本),填报时段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填报时请认真阅读电子报表上方的说明和注释,深刻理解指标内涵,确保数据填报正确。

四、本次数据填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责任部门务必于1120日完成填报工作并上报评建办。填报的数据需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把关,并出具审核报告(需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随电子表格一起报送至评建办李和林同志处(其中,6、师资队伍中的各表,7.1专业设置,7.2课程设置,7.5产学结合,8.2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等表的有关数据由张进军、印荣两位同志按照任务分解表的分工分别汇总后报送至李和林同志处),便于学院按时汇总上报省教育厅。

五、数据平台中有关教师个人的培训进修、挂职锻炼、社会兼职、获奖情况、教科研课题、学术成果等数据信息将与学院的职称评定和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挂钩,作为教师个人评定职称和教学质量考核的依据。请各部门通知教师务必完整填报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将来的职称评定和教学质量考核。
    
六、数据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李和林同志联系,联系电话:62233578;E-mail:lhl25@sohu.com;QQ:513696052。

附件:1.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任务分解表

      2.人才培养数据平台工作进度安排表

      3.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报告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14年10月27日

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审核报告

评建办:

按照学院《通知》要求,我部门负责的人才培养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已经完成,所填报的数据已经审核,真实无误。

特此报告

部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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