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校历安排,本学期将于
一、结课时间
结课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课改科目的考试及考查课的考核在此之前完成(一般安排在最后一周)。
二、考试时间
所有专业为2016年1月13——15日。
三、考试科目:见本通知附件(如需调整,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四、考试方式及要求
1.本学期各专业实行考试方式改革的课程,由各位老师自行安排出卷、监考等相关事宜,并将考试时间、监考方式于
2.本学期各专业实行闭卷考试的考试课程,未纳入本次试题库建设的科目,建立试卷库的科目,本次一律建立试卷库(每门课不少于6套试卷),出卷须严格按照学院考试命题要求,并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并在试卷卷面上写清适用专业。试卷需按样卷格式打好存于U盘,并报系、部主任审核,于
3.以前已经建立试卷库的科目,教务处在
五、阅卷、登分
教师阅卷应由系部组织流水阅卷。阅卷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22日。试卷请按记分册上学生学号顺序(小号在上)整理,按①②③(①试卷封面、②试卷分析专用纸、③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的顺序装订,每班一份。试卷封面、试卷分析及记分册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六、成绩上传、送交时间
学生成绩由授课教师于2016年1月22日前上传至学院成绩管理系统(http://218.22.26.105/),同时将记分册、试卷、教师授课手册送交系办公室保存。
特此通知
附件1: | ||||||||
2015-2016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科目表 | ||||||||
班级 | 考试科目(一) | 考试科目(二) | 考试科目(三) | 考试科目(四) | ||||
14法秘(1班) | 中文速录 | 秘书应用写作 | 刑法原理与实务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
14法秘(2/3班) | 中文速录 | 秘书理论与实务 | 民法原理与实务 | |||||
14社管(1) | 社区矫正 | 社区工作综合能力 | 刑事法律原理 | |||||
14书记官(2) | 刑事诉讼法 | 民事诉讼法 | 刑法 | 民法 | ||||
15文秘(3) | 计算机基础 | 法理 | ||||||
15社管(2) | 计算机基础 | 管理基础与实务 | 宪法 | |||||
15书记官(2) | 计算机基础 | 法理 | 中文速录 | |||||
注:括弧内为班级数。红色字体为实践课考试科目,蓝色为考试改革科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