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信息公开  教学质量信息

教学质量信息

关于征集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32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人才培养方案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所制定的实施人才培养活动的具体方案,是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逻辑起点、培养目标与规格、内容与方法、条件与保障等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描述和设计,是提升教学质量和增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基本手段和重要措施。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是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工作全方位的中心工作。我院自2016年组织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大规模修订已满三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关于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新政策新举措,学院办学也经历了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总结人才培养方面的经验,挖掘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理清人才培养的发展思路,狠抓人才培养的改革落实,是提升我院专业建设水平、课程建设水平、教师教学水平、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举措。根据学院相关规定,学院将于近期组织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为进一步汇聚全院智慧,群策群力,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革新相结合,把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相结合,共同做好我院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现面向全院征集2019年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建议。

建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革新;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人才培养方案的框架结构和具体要求、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必修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等;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与教学管理制度改革,特别是教务管理、学生管理、学籍管理、质量监控等管理规章制度的修改;涉及学时、学分、课时等基本规定,以及基本教学运行等相互衔接;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标准和评价检查方式与途径;其他与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有关的事项。

建议方式:各教学、教辅部门和相关部门接通知后,组织所属教职工(含校外兼职和兼课教师)认真讨论学习,在充分动员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以部门为单位总结整理形成意见或建议稿报教务处;各专业组织所属学生认真学习,充分征求学生意见,以系为单位总结整理形成意见或建议稿报教务处;教职工或学生个人也可单独提交意见或建议;学生处可组织对部分已毕业学生征求意见,总结整理形成意见或建议稿报教务处。建议可以电子稿或纸质稿方式提交。

请各单位或个人于2018年11月30日前将意见和建议送交教务处。

联系人:印荣

电话:62233319

电子邮箱:407447887@qq.com

                             

                     2018年10月19日

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