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时取消登报遗失证明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和《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皖教秘【2019】175号)的要求,取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因遗失、损坏学历证书或者学位证书申请补办相应证明书时提交的登报遗失证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因毕业证书遗失、损坏而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的,即日起不再需要提交登报遗失证明。
学生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应从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党政部门→教务处→下载中心下载《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办理毕业证明书申请表》进行如实填写,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原件备查)和近期一寸证件照两张(蓝底)来校办理。经核查学生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后,教务处为学生补办毕业证明书。
特此通知。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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