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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清缴学生欠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30日浏览量:199

 

院各系:

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是高等学校学生应尽的义务。为了保证学校预算收入及时足额实现,切实落实2020年预算执行审计反馈意见,现就学生欠费清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教育。学院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欠费清缴工作,各系应加强对学生进行依法缴费教育和诚信教育,督促学生及时足额缴纳学杂费,做到应收尽收。

二、严格制度,压实责任。教务处、学生处、行财处、后勤服务集团及各系要严格按照《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工作协同,共同推进清缴工作。按照各系(部)对本系(部)负总责、班主任对本班级负直接责任的原则,落实清缴工作责任制。对消极应付、工作不力的,按规定予以问责。

三、落实措施,限时清缴。各系(部)要会同行财处、学生处认真核对欠费学生名单及金额,督促欠费学生积极缴费。6月底之前,要重点落实并完成在校学生(2018-2020级)的欠费清缴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所在班级欠费的催缴,务必做到应缴尽缴,催缴结果表将于2021610日前书面报送行财处。对于已毕业的往届欠费学生,各系应要求原相应各班级的班主任按规定积极催缴,并应于20211220日前完成清缴工作,催缴结果表分别于2021630日、1130日前书面报送学院深化学费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2240915)。学院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办法,适时调度、研究对策,启动学生缴费定期通报制度和约谈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对于已离校的恶意欠费学生,学院深化学费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相关规定,依法追缴。

四、明确渠道,方便缴费。学生可通过微信缴费程序,自主进行学费缴纳(微信缴费二维码附后);也可到行政楼208现场咨询,联系电话62233670

 

 

 

 

本次提供的学生欠费数据截止至2021518日,将作为学生欠费催缴工作的基本数据。电子版欠费数据将发至各院系学费催缴工作专人联系QQ,请注意查收。

                       

附件:1.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

                2. 学生欠费反馈表

 

                      学院深化学费管理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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