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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师资信息

关于开展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8日编辑:李家峰三审:许胜 浏览量:154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现就做好学院专业技术人员2020年继续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培范围

    全院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按照安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59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

公需科目由全省统一确定,2018年2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开招标的三家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合同已到期,自今年3月起不再作为我省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平台。2020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服务平台为:国培网(anhui.chinahrt.com)、徽学网(https://www.huilearning.com/)、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习网(ahzcj.com)、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www.zjzx.ah.cn )、专技天下(https://www.zgzjzj.com/#/index)。

2020年度全省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确定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专题(国培网:anhui.chinahrt.com)、《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徽学网:https://www.huilearning.com/)、《不忘初心 学国史 学党史》(安徽职业与成人教育学习网:ahzcj.com)、《新时代专业技术人员新理念素养提升》(安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在线:www.zjzx.ah.cn )、《学习十九大精神构建国际人才比较优势》(专技天下https://www.zgzjzj.com/#/index)。专业技术人员可任选其中1个专题学满30学时,即可认定完成当年的公需科目学习。

专业科目网络学习由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个人实际自行选择参加。其中,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皖人发[2001]30号)的要求,学时认定达到规定学时数的可以不参加。学习前应向所在部门报告,由所在部门根据其专业相关性进行审核(兼课教师由授课所在系部审核),并统一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在线学习备案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人事警务处备案同意后方可参学,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三、有关要求

    1.请各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与宣传,确保通知到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并组织好报名及参学工作。其中,教师实验系列的归口到所在系部统一组织,其他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部门统一组织。2020年5月20前将《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在线学习备案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报人事警务处备案。

2.学院对基本要求内的学时培训费用予以报销(公需课30学时,专业课60学时),学习费用应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并保留好相关报销凭证,包括培训合格证、发票(发票抬头为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及消费记录。学习费用由各参学人员先行垫付,因涉及到信用卡征信问题,应及时还款,垫付费用待学院统一报销后予以发放。

3.根据学院财务工作要求,培训费由人事警务处于年底前统一报销。各有关部门务必于11月15日前向人事警务处提交汇总后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情况统计表》(纸质盖章版、电子版)并附参学人员报销凭证。当年费用必须当年结算,未按规定时间截点统一提交的,一律不予报销,费用由参学者自行承担。

联系人:王莹,联系电话:6224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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