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行为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06-06浏览次数:60

院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做好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财〔2022〕94号)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生收费管理办法》(皖警院办〔2022〕1号)文件要求:学院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依法实施“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所有办学收入必须纳入学院财务进行统一收取、核算和监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擅自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个人代收各类学生费用,违反规定的视为“小金库”行为,学院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经办人责任。

请各单位、部门认真对相关情况进行排查,杜绝乱收费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