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霍秋月同志定岗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马政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皖警院政〔2023〕28号),经行财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霍秋月同志任行财处会计核算科出纳会计,负责银行转账、财政一体化申报支付,现金管理,银户账户管理。请会计核算科于一个月内完成岗位调整和会计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马政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
行政财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抄送:人事处
关于霍秋月同志定岗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学院党委《关于马政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皖警院政〔2023〕28号),经行财处党支部支委会研究,并报分管院领导同意,霍秋月同志任行财处会计核算科出纳会计,负责银行转账、财政一体化申报支付,现金管理,银户账户管理。请会计核算科于一个月内完成岗位调整和会计交接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马政等同志工作岗位的通知
行政财务处
2023年11月30日
抄送:人事处